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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诺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东汉开国往事

正文 第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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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2-2521:31:33

    【刘秀十八岁】(公元12年):谶纬

    本篇开篇预备岔开一下话题,谈谈我个人对帝王文化的理解。其实整个中国帝王系统有一套帝王文化,帝王文化包含甚多,包含帝王迷信、帝王之志、帝王诗词、王者不死、帝王权术等等。

    既然是说刘秀,我首先谈一下帝王之志。帝王之志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志向,有这种志向的人历史上也不是很多。我这里所说的帝王之志,是一种天生的志向。那些比如拥有了一定权势,想进一步谋取更多的权势,因为处在可能得到帝王位置才有这个志向的不算。

    简单的用朱元璋和陈友谅做个例子。朱元璋在要饭的时候,某个晚上,估计是要到一点饭了,可能哪个地主老财一高兴还打赏了两条小鱼,他吃饱喝足了,找个没人打扰,也没有地主家的野狗光顾的地方睡下来,兴之所至,也忘记了自己没读过书,脱口吟出:天为帐幕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睡时不敢长伸腿,恐把江山一脚穿(这一篇便是帝王诗词,还有如沁园春等等、由于刘秀童鞋木有写诗的好习惯,所以帝王诗词在刘秀篇中不论)。

    这时候,这家伙完全是赤贫状态,刘邦还可以说见过始皇帝,然后羡慕威风,才有帝王之志,他是肯定没见过元顺帝啊,即使是远远地含羞带怯的看一眼的机会也没有。他的这种志向我们弄不清楚是什么地方来的,姑且说是天生的。因为这种志向与他的身份完全不符。他也不可能因为觉得自己是有这个能力才有了这个志向,人的能力都是在实践中来的,朱元璋在讨饭的时候练就打狗棒法还有可能。至于说做皇帝的能力那估计还不成。

    陈友谅呢,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帝王之志,等到实力有了那么一点,才觉得:“靠,皇帝轮流做,貌似到我家”,才有了这样的志向。但历史常常是这样,往往天生壮志的人赢面比较大。

    刘邦战胜了项羽、李世民战胜了窦建德、王世充;刘秀战胜了王莽及天下群雄,细细思量,均此类也!

    刘秀也属于这么一个天生有壮志的人,姑以事证之。某天,他和姐夫邓晨(在本书开篇不久中即把刘秀二姐刘元搞定)一起,到一个搞迷信活动的人家里去凑热闹,其实领袖人物或者未来的领袖基本上都还是迷信的,看见卜卦的,算命的,都爱凑凑热闹。

    周星驰电影里大话西游中间有一句话:你的这段姻缘是老天给的,老天给的就是最大的,还不够你臭屁的阿。这些领袖人物他们心里面其实也有老天给的所以臭屁之类的自信,他们是习惯把算命先生之流的话也直接当作老天爷的意志,一旦算命先生说:前途未可量也。或者贵不可言之类。他们的潜意识里也会有这样:我是真命天子,这个做皇帝的命是老天给的,还不够我臭屁的呀。

    刘秀童鞋虽然优秀,但也不能免俗,他到了那个搞迷信活动的蔡少公家里,这个迷信家既不会算命,也不会看相,搞得是类似于推背图一类的把戏,叫图谶,一张铁口,哇哩哇啦,花里花差,刘秀去的时候,人群围了里三重外三重,据说,蔡少公今天要发布一条惊天的消息。

    刘秀本能觉得,既然惊天,说不定便与自己有关,好不容易挤进了人墙。那厮正在卖关子,忽然看见刘秀,微微一笑,于无声处突发惊雷:“刘秀当为天子”。

    邓晨愕然,看了看眼前这个尚未行冠礼的少年郎舅听见蔡少公报他的名字的时候,见他居然一点儿也不好奇,也不惊讶,处之不惭恧,只是淡淡的微笑,邓晨拍了拍刘秀肩膀,激动道:“彼秀得无是此秀乎?”他的这声问实在是声音太小了,立刻淹没在人声里。

    这时候,人群已经纷纷在议论开了,大家的意见高度一致:“看来国师公刘秀就要当皇帝了。”众人总结原因如下:第一,人家国师公这官都做这么大了,乃是朝廷常委十一哥其中一员,隔皇帝那也就是一步两步的事,触手可及,唾手可得。第二,人家的身份摆在那里,如果有姓刘的要做皇帝,恰巧这个姓刘的名字又应该叫刘秀的话,那简直是木有其他人选,这分明不是多项选择题,明明是一道单项选择题。

    人群里三重外三重纷纷就蔡少公发布的这条惊天消息进行推定并辅以热情的马屁:“国师公当皇帝简直是众望所归”之类不绝于耳,虽然蔡少公家里隔京城十万八千里,但是热情的马屁能够穿越时空的阻隔,而且这些马屁精也基本上具有不计较回报的这种高尚情操,他们明知道在这个偏僻地方,他们无论对国师公怎样歌功颂德,这个远在京城的国师大概不至于有什么礼品回赠给他们,但是一旦听说有这个“刘秀要做皇帝”的预言,热情的人们,热情的马屁,完全不计较付出没有收获,拍得马屁震天,此起彼伏。就像一阵阵滔天巨浪。

    忽然,有一个镇定而清晰而牛叉的声音从巨浪中奔腾出来,跃上浪尖:“何用知非仆也?”(这句很牛的话翻译成现代文是:你们凭什么断定当为天子的刘秀不是我这个刘秀呢?),言下大有彼秀必定是此秀的意思。

    全场刹那镇静,这些拍马屁的人一回头,觉得历史真是由巧合构成的,命运很奇妙,因为他们回头看见的这个家伙,恰巧也叫刘秀,只不过是临近区县蔡阳县白水乡舂陵的那个破落户小青年刘秀,邓晨的郎舅,别的屁不是。在刹那的镇静之后,响起哄堂的大笑。

    在哄堂的大笑中,邓晨看刘秀的表情,也并木有臊红了双脸,还是淡淡的笑意,温文的样子。

    我想大部分人,我有时候扪心自问,如果是我,在那个场合,我的名字出现在预言中,我会大胆的肯定这预言中的人就是我吗?我在别人哄堂大笑之后是不是会无地自容?

    刘秀这时候还是个庄稼汉,白衣,没有功名,换句话说,也就是平头百姓,一个老百姓自己认为自己要做皇帝,这不是神经病是什么,肯定是滴滴滴滴滴滴滴,青山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只有邓晨明白,这个种田的郎舅并非神经病,思维还算清楚,神经系统绝未紊乱,遂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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