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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诺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小人物孑孓

正文 第 27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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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卜哥感到惊讶的是,那根点金棒看上去非常纤细,一瓶子点金液注入进去居然没有丝毫溢出,重量也没有丝毫变化,真不知道那些点金液都到哪里去了,这下子他就算不想买这根点金棒,也必须要买下来了,花在点金液上的钱已经远远超过了点金棒本身。

    从地上随意捡起一片落叶,卜哥用点金棒在那片树叶上面轻轻一点,就看到点金棒的尖端冒出一点金色,这点金色就像是一个火点一般渐渐蔓开,仔细看的话,甚至可以看到那缓慢蔓延的金色边缘,像着火一般腾起一圈青烟,不过那并不是真正的烟,而是被黄金置换出来的落叶碎片。

    大概用了一刻钟的时间,从地上随意捡来的落叶,变成了一片亮闪闪黄灿灿的金叶子。

    卜哥一下子被吸引住了,点化出来的这片金叶子和真正的叶子简直一模一样,无论是脉络还是表面的纹理,都是那样自然和清晰。甚至连那被虫咬过的痕迹也显得十分可爱。

    突然间他想起了一直困惑着他的那件事,肖恩已经够卖力了,但是每个月制造出来的首饰数量仍旧有限。

    或许解决办法此刻就在他的手上。

    一件好东西到手,这让卜哥越发振奋,他找回了一丝当年在便宜货里面淘宝的感觉。

    按照卜哥以往的经验,这种很少有人光顾的摊子,肯定能够淘到很多好东西,果然,摊子上换了一批货之后,那里面有一副手套让他产生了兴趣。

    那双手套的名字很跩,居然叫“大师手套”,不过所谓的大师其实是盗贼大师,只要戴上这副手套,不管扒窃还是开锁,都能够达到大师的水平。

    当年制作出这双手套的人绝对是一个怪才,迄今为止也没有人能够参透其中的原理,所以这副手套才躲过一劫,没有被拆解成为材料,不过扔在这里也多少有点明珠暗投的味道,如果让法克各地的小偷知道,这里有这样一件好东西,肯定拼了老命也要想办法混进来。

    反正只有十个金币,卜哥把这副大师手套也买了下来。

    这副手套薄如蝉翼,戴着手上就和没戴一样,他兴之所至,在手指尖转动起那根点金棒来,只见那根点金棒盘旋往复、上下翻飞,灵动的就像是多出来的一根手指一般。

    卜哥以前看到一个小贼这样做过,当时的他为此眼馋了很久,还暗地里练了整整一年,可惜他的手太笨,最多只能让一枝笔绕着拇指旋转,其它的花样一个都弄不出来,但是现在,戴上了这副手套,一下子就把那个小贼的表演给比下去了。

    玩了一会儿,卜哥将两件东西收了起来,以后有的是时间继续挖掘这两件东西的潜力。现在最重要的是继续淘宝。

    整整一个上午,卜哥就在“垃圾堆”中流连忘返。

    好东西还真是不少,把所有的货色都翻了一遍,卜哥又找到三件宝物,最有用的是一双叫做“虚空疾走”的靴子,制造这双靴子的魔法师肯定是从溜冰之中找到的灵感,只不过把溜冰鞋下面那把金属冰刀,换成了一寸多高的风垫,只要地面的起伏不大,滑起来和溜冰的感觉差不多。

    之所以会被扔在这里,绝对和魔法师不擅长运动有关,像溜冰这种危险的运动,很容易让人折断手脚,按照巴米尔的介绍,当初制作这东西的那个魔法师,就是因为它而摔死的,有这样的前车之鉴,几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人愿意碰它。

    三件宝物中最古怪的是一副眼镜,戴上这副眼镜,就可以用耳朵代替眼睛“看”到四周的东西,用眼睛代替耳朵“听”到外面的动静。卜哥把它买下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好玩。

    最后一件宝物是一条两米多长的鞭子,这条不知道用什么材料编织而成的鞭子非常纤细,最粗的地方也不过只有食指般粗,鞭子末梢缀着一个枣核大小的结,就是这样一根纤细的鞭子,居然有一个显赫的名字“裂山锤”。

    卜哥并不知道这东西能不能将山裂开,不过他试了一下,地上铺着的那块巴掌厚的青石板,一鞭子下去就裂了开来,还裂成了十几块之多。

    他买下这东西的时候,巴米尔在旁边嘲讽了一句:“这倒是很符合你的建筑师身分,用它来开石头倒是不错。”

    “你想来一下吗?”卜哥扬了扬那条鞭子。

    “我不想。”巴米尔不是傻瓜,没有人愿意平白无故挨一鞭子,虽然他很清楚这东西用来抽人一点用处都没有:“你最好别用它打架,当初制造这东西的人,就是为了开山用的,它的巧妙之处就是可以将力量送进岩石缝隙之中,只要用一点魔力就可以将很大一片岩石崩开。用它来抽人的话,只是一根普通的鞭子罢了。”

    听到这番话的时候,卜哥已经将东西买了下来,不可能再放回去。

    人渐渐多了起来,这里也真正有了集市的气氛。

    当一个五尺多高的矮子穿墙而过的时候,巴米尔拉了拉卜哥。

    “我们要找的就是那个矮子?”卜哥感到非常好奇,那个人实在太矮了,以至于显得有些滑稽。

    “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侏儒吗?”巴米尔板着脸警告道:“你如果想要弄到好东西的话,最好别得罪他们。那口魔法锅就是从他们那里买的,别说在法克,整个大陆的炼金制造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就连教廷都影响不到的那些异教徒占据的地盘,也在他们的控制之下。”

    “这么大的势力?”卜哥有些难以置信:“他们包括哪些人?”

    “不是人。”巴米尔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知道卜哥不可能明白,连忙解释道:“他们是大部分非人类的组合,有侏儒、矮人和精灵,据说还有龙,只是从来没有人见过。”

    “这些非人类的炼金天赋有那么高吗?”卜哥啧啧称奇。

    “谈不上什么天赋。”巴米尔的怒气又冒了出来:“这要归功于教廷,大批的炼金术士被送上了火刑柱,大量的炼金书籍被焚烧掉,千年帝国时代就已经存在的那些魔法学院,也被洗劫一空,很多炼金技术就这样消失了。

    “我们现在还掌握着的炼金技术,只有很少一部分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大部分是最近几个世纪研究的结果;那些非人类里面,精灵和龙都拥有漫长的生命,教会肆虐的那几个世纪,对他们来说,可能只是生命中的一个片段,他们的损失远比我们要小得多。”说到教廷,巴米尔就满腔怒气。

    “那个侏儒叫什么?”卜哥连忙打岔,他可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发泄之中。

    巴米尔注意力确实被转移了过来:“不管是侏儒或矮人的名字都很长,所以没有人会去记忆他们的真名,连他们互相之间也只叫外号。那个侏儒的外号叫锁眼,是个非常实在的家伙,和他打交道千万不要用贵族的那套方式,说话最好简单直接。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侏儒做生意和我们完全相反,他们说出口的绝对是底价,你只要一砍价,这趟交易就到此结束。”

    卜哥已经无话可说了,这个侏儒到底是真的实在?还是扮猪吃大象?做生意能够做到绝对不让买家讨价还价,说得难听一些根本就是霸道。

    “这里各种贸易的价格,恐怕都是参照他们的定价吧。”卜哥猜测道。

    “没错。”巴米尔说道。

    明白了,卜哥的心中雪亮,芭瓦德维伯爵也喜欢这么干,没有比拥有定价权更快的赚钱办法了。伯爵经常将一句话挂在嘴边:三流的商人参与交易,二流的商人进行交易,一流的商人操纵交易,只有站在顶层的商人能够控制交易。这个非人类联盟的背后,肯定有一帮老奸巨猾的智囊团支撑着。

    一想到这些,卜哥越发小心起来。

    “对了。”巴米尔一拍脑袋:“把你的魔宠留在这里,侏儒和矮人都不喜欢宠物,精灵一族虽然也有魔宠,不过他们把魔宠当作是生死与共的朋友,所以对我们签魔宠的习惯一向都挺反感。”

    对这样的警告,卜哥当然不会置若罔闻。

    “和你的那些老朋友一起去玩吧。”卜哥将兔子放在了地上。

    “它们不是我的朋友。”兔子嘟囔着,跑到了一个角落里面。

    将魔宠安顿好,卜哥和巴米尔一起走了过去,首先和那个侏儒打招呼的是巴米尔:“嘿!锁眼,很久没有看到你了,我请你喝一杯怎么样?”

    “是你这个家伙啊,走,我们去酒馆。”那个侏儒倒是不客气,拉着巴米尔就往外走。

    卜哥跟着两个人穿墙而过,此时酒馆里的人已经很多了,所有的座位上都坐着人,这些人有的是首都鲁普奈尔的居民,更多的却是来集市的魔法师,不过普通人根本分别不出其中的差异。这个破旧的酒馆只有那么小的空间,卜哥感到奇怪,巴米尔请客喝酒,哪里还能够找到座位?

    “跟紧我,别走散了。”就在这个时候巴米尔回头叫了一声,卜哥连忙疾走了两步。两个人和一个侏儒径直朝着门口走去。

    就在卜哥猜想,巴米尔是否打算另外找一家酒馆的时候,刚刚跨过门坎的他,突然间眼前一亮。

    他并没有站在首都鲁普奈尔的大街上,而是进了另外一个酒馆,这里简直就是刚才那个酒馆的翻版,只是地方宽敞了很多,酒吧台就有七八米长。

    “不错吧,我第一次被别人带进来的时候,也和你一样。”巴米尔拍着卜哥的肩膀,将他从呆愣之中惊醒了过来。

    “好像魔法师都很喜欢玩这一套,当初你的那座铁匠铺也是如此,这是怎么做的?我也想弄一个这样的密室。”卜哥说道,有这样方便的东西,哪里还用得着搞什么暗道机关,随便弄一扇假门就可以了。

    “这没什么,有钱就可以弄到。”巴米尔指了指那个侏儒。

    “那么原理呢?是空间魔法吗?你不是说,到现在为止,空间魔法仍旧只是理论吗?”卜哥疑惑不解,这半年来他对魔法多多少少有了一些了解。

    “我也不知道。”巴米尔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膀:“这并不属于魔法体系,而是东方阵法师的杰作。”

    “阵法师?”卜哥问道,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而且从巴米尔的话中,他隐约感觉到,这个世界并非只有魔法师和教会掌握了神秘的力量。

    “你应该看看威廉詹姆斯写的《力量之源》。”

    已经找了个座位坐下来的侏儒忍不住插嘴说道:“你现在学习的魔法,和教廷的神术只是在这片地域比较流行,被你们称作为异教徒的那些沙民,就拥有属于他们的魔法和神术,再往东是瑜伽力量的领地,而极远的东方则被一种称作为‘道’的力量所控制。阵法师就是那些修炼‘道’的人。

    “不过他们修炼的体系和你们完全不同,根本没有什么空间不空间的概念,他们之中也没有人愿意去研究这方面的理论。”

    卜哥这一下算是大开了眼界,他以前一直以为除了南方的那两个古国,法克就是这个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国家,那些异教徒沙民是野蛮人,再远就只剩下一些未开化民族了。

    “我如果想弄一个这样的密室,需要多少钱?”卜哥问道。

    “先给我来一杯怎么样?”那个侏儒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卜哥无可奈何地朝酒保打了个响指:“两杯欧伯斯堡再加一杯冰块。”

    “你自己的呢?”那个侏儒问道:“没钱的话,我来请好了。”

    卜哥微微有点意外,这位居然是个慷慨的主,看来巴米尔说得没错,这个侏儒确实很实在。可惜这样的好意,他不能够接受,卜哥掏出了银质水壶晃了晃:“我只能喝这个。”

    “是男人的话,就应该喝酒。”侏儒规劝道,侏儒和矮人一样无酒不欢,越是好朋友越是喝得起劲。

    幸好旁边有巴米尔可以解围,巴米尔指了指卜哥的额头,那里有颗金色的痔,这颗痔并不起眼,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侏儒叫嚷起来:“你傻啦?没事找罪受。”他的眼光何等了得,当然知道这颗痔意味着什么。

    “有个白痴惹火了他,以至于不小心生出戾气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巴米尔随口说了一句。

    “是这样啊。”侏儒点了点头,很显然他的见识比巴米尔广,一听就明白卜哥为什么这样做。

    两杯酒很快就上来了,巴米尔和侏儒根本就没有品酒习惯,端起酒杯就一口喝干,喝完了还在那里直摇头:“这不是男人喝的,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那只侏儒更是拍着桌子叫嚷着:“上烈酒。”

    卜哥看了看那只侏儒的身材,心中暗想,应该很容易灌醉,灌醉之后生意或许会好谈许多,不过也可能这家伙三杯就倒。

    “门有好几种。”侏儒看到烈酒还没有上来,干脆先做生意:“一种比较简单,只是颠倒方向或者将距离错开几米,这种比较便宜,当初这家伙也买过。”侏儒指着旁边的巴米尔:“看在你请我喝酒的分上,我给你便宜一些,这种门一扇两万金币。”

    卜哥暗自高兴,这正是他想要的,和当初的巴米尔一样,他也打算弄一个陷阱,当然他绝对不会画蛇添足弄什么迷境怪出来吓人,万一有人也像扎克那样爆发一下,岂不是反而害了自己!

    “另外一种是什么样的?”卜哥还想听听,有没有其它的选择,就算没用,长见识也好。

    “还有一种是两扇门一起卖,这种是按距离算价钱,最短的是十米,五万金币,之后每增加五米,价钱也增加一万,最远不超过五百米。”

    这个价钱让卜哥的脸色顿时有些发白,这也太贵了,门的事情或许应该以后再谈,还是先办正事要紧。随手将左侧护臂解了下来,放在了桌子上。

    “有办法帮我把这件东西改成魔导器吗?”卜哥问道。

    看到那条护臂,侏儒立刻产生了兴趣,侏儒一族对精巧机关的喜爱非常有名,几乎能够和矮人对武器铠甲的喜好,以及精灵对艺术的喜好齐名。

    “啧啧……”侏儒翻看的时候,还不忘记评论两句:“结构倒是很简单,构思令人赞叹,只是这手艺实在差了点。”

    “这样看来,你不是一个魔法师。”侏儒抬头瞄了卜哥一眼:“这东西可以算弩,同样也可以算是暗器,玩这个的人可以算是射手,也可以算是刺客。”他嘟囔了一声:“全都是魔法师的克星。”

    “他最怕的同样也是射手和刺客。”巴米尔一针见血道破卜哥的弱点。

    “是啊,这东西射程肯定不远,如果碰上强弓硬弩就惨了,同样如果被刺客近身也惨了。”侏儒喃喃自语着,他在想自己如果戴上这样的护臂会怎么样,这种武器不需要力量和技巧,对侏儒倒是很合适。

    “对付强弓硬弩要么躲开,要么用盾挡住,如果是魔法师的话,最有效的就是弄一面冰壁或者冰盾。”侏儒盘算着。

    “还有幻术。”巴米尔显得异常不满,射手是魔法师的克星,但是像他这样的幻术师却是例外,侏儒居然把这给忘了。

    “那是因为你没有上过战场。”侏儒不屑地说道:“在战场上箭矢如同飞蝗,总有一队人专门盯着魔法师,一旦有人被发现是魔法师,等着他的肯定是一排箭矢,除了用冰壁抵挡没有其它的办法,幻术再高明的家伙也会被射成马蜂窝。”

    “用不着那么麻烦。”卜哥已经想了好几天,早有了答案。

    “帮我在上臂装一副能够伸缩的护盾就可以了,护盾不需要很坚固,我并不打算挡住劲弩,只要能够让箭矢偏开,别射在身上就可以了。”

    “偏转反弹?”侏儒想了想,最终点了点头:“这倒是一个办法,不过用这种护盾的人,必须身手足够敏捷才行,普通的魔法师恐怕做不到。”

    “我还需要一套附体魔甲。”卜哥说道:“别给我那种带诅咒,穿上去就脱不下来的。”

    “这用不着你来提醒,附体魔甲我们又不是没有做过。”

    侏儒感到自己有些被轻视了:“这类东西虽然不多,七八种总是有的,听说过精灵一族的‘剑咏’和‘战弓’吗?他们穿的就是附体魔甲,这种魔甲用特殊的树叶、树皮和蔓藤制造,穿上这样的树甲,在有树木的地方不但行动自如,还可以隐匿藏身,要来一套吗?”卜哥摇了摇头,他要对付的双头龙就住在城里,他到哪里去找大片的树林?

    “我帮你弄一套北海鱼人的鳞甲怎么样?穿上它,你可以行波踏浪,鱼人鳞甲的特点是滑,不管是刀砍还是剑刺,都很容易被滑开,只要不碰上斧头或者战锤之类的重武器,鱼人鳞甲都能够应付。”

    这下子卜哥有些心动了。

    看到卜哥没有回答,侏儒又说道:“如果你不怕恶心的话,还有一种用吸血鬼的血浆和食尸鬼的皮炼制而成的赤血皮衣,这东西刚刚穿上的时候没什么好处,但是你如果杀了人,赤血皮衣就会变强,杀的人越多,那件衣服越强。”

    卜哥倒抽了一口冷气,与此同时,他的心狂跳不已,那正是他需要的。

    但是转念间,他又想起了教会,如果让教会知道,他手上有这种东西的话……后果不敢想象。

    更何况这种邪恶到极点的东西,上面没有一点诅咒是绝对不可能的,就算诅咒被暂时驱散了,也很容易再一次出现。

    第四章 报仇是一种享受

    残月如钩,天空中的云,轻如薄纱,月夜下的海面一片寂静,有一艘孤零零的小船随波荡漾。

    船上只有卜哥一人,这里离海岸至少四十海哩,而且卜哥故意远离航道,就连那些走私贩子也从来不愿意进入这片海域。

    这艘船的船底被凿了一个孔,原本用软木塞子塞住,才没有漏水,卜哥朝着左右看了看,确定四周绝对没有一艘船只经过,他小心翼翼地将软木塞子拔了出来。

    水一下子从漏孔之中喷了出来,水柱窜起有一尺多高。

    卜哥一把将身上罩着的袍子脱了下来,他里面什么衣服都没有穿。

    深吸了一口气,他将旁边放着的一颗珠子拿了起来,珠子只有龙眼大小,黑漆漆的,却泛着一层金属光泽。

    卜哥的右手在那个龙眼般的珠子上轻轻一按,那个珠子就像是活了一般,猛地伸展开来,沿着他的右手而上,先是手臂,紧接着是整个胳膊,就像是一层皮膜一般铺了开来。

    这层流质一般的皮膜铺到哪里,卜哥就感觉到那里的皮肤和肌肉一阵酸胀,除此之外还有阵阵针刺的痛楚。皮膜的蔓延一开始非常迅速,不过将整个右侧胸部全都覆盖之后,速度渐渐慢了下来。

    这是因为卜哥没有魔力了,皮膜的生长完全靠魔力维持着。

    让自己完全放松,卜哥进入了冥想的状态,他一点都不急,巴米尔已经告诉过他,完成整个过程要好几天的时间。

    那层皮膜就是附体魔甲,这东西不像普通铠甲那样穿在身上就行,它更近似于那些对肉体进行改造的秘术,只不过附体魔甲不用的时候可以脱下来,不像改造肉体的秘术,一旦改变了就难以回复。

    水越涌进来越多,船渐渐被淹没了,不过这艘船毕竟是用木头造的,就算是注满了水,也没有沉下去,卜哥就像是躺在浴缸里面睡着了似的。

    那层怪异的皮膜一碰到海水就有了反应,皮膜上生长出细密的鳞片,这些鳞片一开始只有芝麻粒大小,但是眼看着就越来越大,等到将皮膜完全覆盖的时候,全都已经有指甲盖那么大。

    天明涨潮时分,海面渐渐变得不平静起来,一浪高过一浪。

    小船稍稍沉下去了些,这里离海岸很远,水深有十米左右,海底多有珊瑚暗礁,沉重的铁锚卡在暗礁上,让小船不至于被海流卷走。一根拇指粗细的硬质管子通到海面之上,牢牢固定在船头,空气在那里聚成一个大气泡。

    天渐渐放亮,阳光透过海水直射下来,此刻的卜哥整个胸口已经被魔甲附着,魔甲开始往四周蔓延。

    什么事都不做,只要保持冥想的状态,根本就感觉不到时间流逝,处于冥想状态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身体需求降到最低,用不着吃东西及喝水。

    白天冥想的效率似乎差了一些,这也难怪魔法师们都认为魔力来自于月亮,当太阳落山的时候,附着的部位才刚刚延伸到上腹部。

    日月交织着升起落下,当太阳第三次从东方的海面上升起,原本微微泛着海浪的海面上,突然间一条水柱冲天而起,当水柱落下的时候,一个浑身银光闪烁的人也随之落下,稳稳的站立在海面上。

    卜哥此刻的样子就像是一个怪物,他的身上密布着如同镜子一般的鳞片,这些镜鳞连脑袋都完全包覆,没有一丝缝隙,那颗龙眼大小非金非石的黑色珠子镶嵌在脸的正中,就像长了一只独眼。

    随着右脚轻轻一跺,方圆十米之内的海面波澜不兴,平得就像是一面镜子似的。卜哥看着水中的倒影,他转动了几下身体,变化了几个角度看了一眼,最终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现在的他就像是一个小银人,浑身上下光秃秃的,侏儒锁眼能够拿出来的附体魔甲里面,就以这件最没有气势。

    不过仔细一想,这也是理所当然,鱼人鳞甲是为了在水中作战而制,在水里任何多余的东西都会增加阻力。

    卜哥又跺了一下脚,海面上顿时卷起一个巨大的漩涡,那艘浸没在水中的小船在漩涡之中快速地打着转,突然间“喀嚓”一声,整艘船断裂开来,四散的木片被漩涡吸入了海底。

    将所有的痕迹全部毁灭,卜哥纵身跳上一个浪头,让海浪推着他朝海岸滑去,控水是这身鳞甲原本就有的能力。

    卜哥在一片到处是悬崖和暗礁的地方上岸,三天前,他在这里出海。

    从悬崖底下的溶洞中,卜哥拖了一个木箱子出来,里面放着他的衣服。

    卜哥用手轻轻地在脸中央的那颗珠子上拍了一下,只听到“咻”的一声,那身鳞甲就收了起来,珠子往上移了一些,隐没进额头的皮肤底下。

    附体魔甲只有第一次附体的时候比较麻烦,需要几天的时间,一旦附体成功就可以像现在这样,随心所欲地穿起或隐藏。

    穿上衣服爬上山崖,沿着山间的小路走了两个多小时,卜哥总算到了莫姆的兵营,向值班的士兵借了匹马,回到别墅的时候,差不多已是中午了。

    三天没吃没喝,卜哥又困又饿,现在给他一头牛都吃得下,可惜他只能够啃咸肉面包。

    将一筐面包搬回卧室,卜哥一边啃着面包,一边拿出信纸来,他有三封信要写,一封写给驼子,一封写给哥顿,最后一封是遗嘱。

    他犹豫了一下,曾经和他亲近过的人一个个在眼前晃过,英勃瑞修女、坎妮小姐、死去的瑞丽……甚至连已经背叛他的密特也在,最终只有英勃瑞修女和坎妮小姐的身影留了下来,这两个人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可惜他没有什么可以留给她们俩,将财产留给英勃瑞修女,就等于捐给了教会,他还没有那么慷慨,留给坎妮小姐的话,她根本不会在乎。

    拿起了笔,又放了下来,他不知道来回这样做了多少次。

    最终在一声重重的叹息之中,信纸被撕成了碎片。

    吃饱喝足,卜哥拿着那两封信去找托尔。

    山坡的另一边有一块凹地,那里是托尔练习剑术的地方,自从瑞丽死了以后,托尔练剑练得更疯了,以前他练剑的时候还有一些耍酷的味道,这和他的表演欲旺盛有关,在剧团的时候,他扮演的就是英雄、骑士之类的角色,但是现在那些花俏的动作全都没有了,剩下的是一股狠辣拼命的味道。

    “休息一下吧?”卜哥站在山坡上喊道。

    托尔没有回答,也没有停下的意思。

    “你应该保持一些体力,别到时候,要你放开手杀人,你却杀不动了。”卜哥冷冷地说道:“替瑞丽复仇的时候到了。”

    话音刚落,托尔就停了下来,他抬起头来,以前那双生气勃勃的眼睛,现在变得黯淡无光。

    “你帮我把这两封信送出去。”卜哥走下山坡,将信递到托尔面前。

    “为什么要我送?”托尔似乎不是在对多年的好友说话,语气之中没有丝毫的感情。

    “我请了一些人帮我们报仇,我认得他们,但是你不认得。”卜哥的回答很简单。

    这一次托尔没有再说什么,随手将信拿了过来。

    “顺便把都克找来,他一直在帮我们监视我们要对付的人。”卜哥说道:“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一心想着替瑞丽报仇,其它的人也一样,这么多年的朋友不是白做的。”

    托尔仍旧低头沉默着,不过眼神之中总算是多了一丝情感。

    回到别墅,卜哥一进入卧室就倒头睡觉,为了让魔甲成功附体,他不但魔力耗尽,体力也消耗大半。

    他还从来没有睡的那么香甜过。

    炎热的夏季渐渐到了尾声,首都鲁普奈尔又开始变得热闹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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