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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诺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小人物孑孓

正文 第 50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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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同晴空之中落下了一道霹雳,深紫色的闪电眨眼间笼罩住数里方圆的空间,随之而起的便是那震耳的轰鸣声。

    “是龙语魔法!”巴米尔和老毛拉哈塔卜几乎同时叫了起来。

    能够运用龙语魔法的生物,只可能是龙。

    这头怪物体型虽然不小,但是和传说中的龙比起来就差远了。

    “这是龙的一个亚种,还是拥有巨龙血统的混种异兽?”卜哥问道。

    巴米尔犹豫了片刻之后说道:“我猜是后者。”

    “那是科莫龙人,是远古时代生活在阿尔巴纳一带的智慧种族,真是奇怪了,这家伙可不是月神莉斯迪的臣民,而是另外一个体系的神灵,艾西诸神之中雷神阿曼尼斯的手下。”说这番话的当然是那只神秘莫测的兔子。

    “这东西似乎有龙的血脉,它怎么会和龙扯上关系的呢?”卜哥真正感兴趣的是这件事。

    “科莫龙人是阿曼尼斯用特洛芬雷龙的血脉,创造出的智慧生物,它们被缩短寿命,加快生长速度,还加强了繁殖能力,实力却比不上龙。”

    兔子看了一眼那只怪物,稍稍感到有些犹豫,那家伙比一些低阶的龙族,还要生猛一些。

    不过卜哥并不知道这件事,他没见过龙,不知道龙的实力如何,也就无从对比。

    他只知道那个瑜伽苦修士和姓张的道士非常厉害。

    瑜伽苦修士似乎能够提前知道龙怪要攻击的方位,总是能够躲闪过去。他飞得并不快,每一次都是刚好躲过,攻击也极其简单,他不用武器,每一次都是简简单单的一拳打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龙怪似乎非常害怕瑜伽苦修士的拳头,看到发拳总是立刻躲开。

    姓张的道士就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格,他一刻不停地踩着长剑在天空中飞行,用来攻击的是两道淡紫色的流光。这两道流光就彷佛两条活蛇,不停地在龙怪四周绕来绕去,时不时地就会给龙怪来上那么一下,攻击的角度绝对称得上刁钻。

    道士本人也不闲着,他有的时候会双手连挥,一连串的霹雳惊雷,随着他的双手挥动,朝着龙怪打了过去。

    以一敌二,原本就异常吃力,偏偏连手的两个人还配合得天衣无缝,一个强攻,另一个就从后面偷袭,一个突击,另一个就在旁牵制,龙怪渐渐落在下风,不一会儿已伤痕累累。

    就在这个时候,远方响起了一阵怪异的声音,像是蛇的嘶嘶之声,又像是两块金属片在互相摩擦。

    龙怪听到声音,立刻停了下来,迟疑了片刻之后,转身就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飞逃而去。

    瑜伽苦修士丝毫没有追赶的意思,倒是那个姓张的道士追了过去,不过片刻之后,道士又飞了回来,在他的身后有三只龙怪远远地跟着。

    透过金色蝴蝶看到这番景象,卜哥一行个个脸色异常难看。

    “这里会不会有一个什么龙人部落?”盗圣米罗问道,他根本记不住龙怪的正式名称。

    “别说一个部落,那样怪物就算只有一头,我们也对付不了。”老毛拉哈塔卜有些泄气,他越发想念自己的巨灵,如果他的巨灵在身边,他倒是有勇气去碰碰那只怪物。

    “快,我们赶快出发,十五公里的路程,只要一会儿就到。”巴米尔不知道发什么疯,突然间嚷嚷着站了起来。

    “你急着去送死吗?”老毛拉哈塔卜毫不客气的说道。

    “放心,那三只龙怪已经回去了。”巴米尔说道。

    “我又不是瞎子。”哈塔卜怒道:“你敢肯定,现在绝对没有危险吗?万一其中的一只龙怪并没有回去,说不定就会和我们遇上。”

    巴米尔急得跳脚,他手指着传回影像的那块芯片,说道:“你们没注意到吗?那头龙怪逃跑的时候没有尾巴,肯定在战斗的时候被砍掉了。”

    听到这样一说,那只兔子第一个跳了起来。

    “特洛芬雷龙是高等龙族,科莫龙人并不是混血种,而是特洛芬雷龙的改造体,从血脉来说,两者非常接近。”兔子说道。

    这下子用不着继续解释了,其它人都明白了那条尾巴的价值。

    龙怪的尾巴,带给众人无比的勇气和动力,为了尽快赶路,巴米尔一狠心,掏出一个金色卷轴,随着一阵金光闪过,所有的人都彻底隐去。

    看到巴米尔这样下血本,哈塔卜老头也不好意思藏私,只见他也拿出一个卷轴,不过这一次没有任何光芒出现。

    十五公里,对缩尺成寸的法术来说,确实是很短的一段距离。

    一路上六个人就像是吃错了药似的,拼命狂奔,在他们的脚下,不停地有利刺从泥土之中穿出来,但是这一次那些利刺,全都无功而返。

    哈塔卜老头用掉的那张卷轴,是价值两万金币的“钻石护甲”,那些利刺虽然能够穿透一厘米厚的钢铁,却穿不透“钻石护甲”的防护。

    当巴米尔捡起那根六七米长的断尾时,笑得异常灿烂。

    这条尾巴是齐根折断,所以非常完整,断口处的血还未曾干涸。

    不敢有丝毫的迟疑,巴米尔连忙掏出一个玻璃杯,汲取断尾之中残留的血液。

    别看整条尾巴有六七米长,他用尽魔法,逼了再逼,也只榨出半杯血液,不过巴米尔已经高兴得眉开眼笑。

    巴米尔想过将四周仔细搜寻一番,但是这里毕竟不是久留之地,所以龙血到手,将断尾往袋里一塞,六个人连忙撤离。

    一口气又跑出十几公里,还翻过了一道丘陵,彻底看不到身后那片战场之后,几个人才停了下来。

    绕着四周检查了一圈,确定这里没有潜伏的魔兽,巴米尔将“卡洛斯的庇护所”放了出来。

    只要不被其它人沿足迹找到这里,躲在卡洛斯的庇护所之中绝对安全。

    一进来,众人都有些等不及了,七手八脚地将断尾取了出来。

    盗圣米罗拔刀就削。

    没想到那截断尾纹丝不动,连个刀痕都没有留下。

    “这东西真够硬的。”米罗随手把断尾扔给了马罗尼克:“你试试。”

    马罗尼克也取出了那六支箭中的一支试了试,他双手握住箭杆,将身体的重量全都压了上去,箭头一点点地钻进了那厚厚的硬皮之中。

    “真够费劲的。”

    马罗尼克呼了口气,甩了甩双手:“可以打穿,只是有点难度,需要花点时间,我有些难以想象,那两个人怎么把这个家伙打败的,如果换成了我们这些人,恐怕那个怪物就算站着不动,我们也别想伤它一根寒毛。”

    这话说得有些沮丧,却偏偏是事实,除了老毛拉哈塔卜之外,其它人连反驳都做不到。

    从六支箭中又抽出三支,分别给了卜哥、米罗和托尔,四个人开始在断尾上打孔,这些孔挨得很近,连成一排,只有这样才可能把外面那层硬皮扒下来。

    卜哥想过让那个守护灵试试,不过想到守护灵那粗犷的刀法,他连忙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驱赶了出去。

    花了几个小时,那层硬皮总算是扒了下来,里面的肉和骨头也是好东西,只要和龙有关,就绝对不会是废物,就算是龙粪也有很多人抢着要。

    剔骨、抽筋、割肉又花了好几个小时,好在没有人会为此抱怨。

    庇护所正中央的火盆之上架着一口大锅,锅子里面咕嘟咕嘟地煮着肉,除了肉还有一些块根,块根是兔子从外面挖来的,肉里放进了大量的香料,掌控着三角地的贸易,卜哥绝对有资格这样奢侈。

    不过此刻,坐在锅子旁边的众人,根本不在意肉的味道,就算又糊又焦,他们也绝对会吃得干干净净。

    只有巴米尔和哈塔卜没有坐在锅子旁边,两个人围着一个拳头大的圆球,在角落里不知道干些什么。那个拳头大小的圆球是一个微型炼炉,虽然体积小,价钱一点都不便宜。

    连卜哥都不知道,巴米尔什么时候买了这东西。

    这次花的时间更长,用了十几个小时,庇护所里面储存的木炭几乎被烧了个干净,水也重新加了七八次,里面的肉总算是熟透了。

    盗圣米罗一点都不客气,伸手抢过勺子,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盘子,这才心满意足地退到一旁享受起来。

    卜哥接过勺子,也满满地盛了一盘子,用叉子叉起一块尝了尝,味道并不算出色,肉的口感很粗,也偏淡,一口下去全都是香料的味道。

    将一盘子肉全都扫进肚子,突然卜哥感到有些不对,身体开始燥热起来,心跳也变得非常急促。

    他转头看了看其它人。

    马罗尼克脸色赤红,汗珠不停地往外冒。米罗的脸倒是不红,只是浑身微微发抖。托尔的反应最夸张,就看到一股淡淡的血气从毛孔之中喷出,过了片刻又吸了回去,说不出的诡异。

    “你们不来一点吗?”卜哥朝着巴米尔和哈塔卜问道,他其实想看看这两个人会有什么反应。

    没想到那两个人连动都没动。

    “龙血龙肉,全都有改造人体的作用,龙血增强的是力量和身体的强度,龙肉增强的是耐力和愈合能力。

    “可惜想要得到好处,需要身体原本就够强。我虽然挺强壮,不过那只是普通人的水平,哈塔卜就更别说了,只能用孱弱来形容,我们吃那玩意儿,绝对会撑死。”巴米尔一边说着一边连连叹气。

    卜哥点了点头,又增长了一些见识,不过他转回身来的时候,恰好看到那只兔子正蹲在盘子边上嚼得起劲,嘴角直往外流油。

    “你难道不怕撑死?”卜哥瞪着眼睛问道。

    兔子也不回答,只是将身体猛地一抖,浑身的毛一下子竖了起来,只听到一阵爆豆一般的轻响,它的身体伸长了一倍,变得异常细瘦,只见它晃了晃,直立了起来。

    挺直的身躯,修长的双腿,变身之后的兔子,已经有了一副基本的人形,除了前肢稍微短了一些,脑袋还是一个兔头,其它地方堪称完美。

    “妖!”卜哥的脑子一片茫然。

    如果没有听过姓张的道士闲谈,他恐怕会以为这是一种特殊的进化,但是现在的他,已经知道在遥远的东方,有一种特有的进化方式——化妖。

    看着这只兔子,卜哥越发猜疑不定,这只兔子藏着太多秘密。

    兔子也不解释,身体又是一阵抖动,重新恢复原来的形状。

    这一次卜哥没有惊讶,因为张道士提到的妖就是这样,能够在妖形和人形之间随意变化。

    一连几天,卜哥一行都躲在庇护所中没有前进,因为再往前走,就是那些龙怪的领地,以他们的实力,有命进去,没命出来。

    他们在等,等瑜伽苦修士和姓张的道士再来。

    这两个人能够在天上飞,而且飞得很轻松,所以十有八九会去四处召集帮手,等帮手召集齐了之后,这两个人肯定还会来找龙怪的麻烦。

    虽然没有前进,众人却也没闲着。

    巴米尔这次完全豁出去了,他也不再怜惜那些魔力机芯,一连打造了四只专门用来侦察的傀儡,为了让侦察距离尽可能远,新做的傀儡根本不受控制,只会沿着椭圆形的轨迹,在半径一百五十公里范围之内来回搜索。

    不过巴米尔做傀儡的时候玩了一个小花招,他让两只傀儡一起搜索,其中的一只跟在另外一只后面三公里的地方,只要前面那只遭到攻击,另外一只会立刻逃跑。

    卜哥则一边忙着吸收那些肉给他带来的益处,一边琢磨着飞剑的运用。

    他已经看到了东方修道者如何正面战斗,虽然姓张的道士在和龙怪的战斗之中,大多是在一旁牵制和偷袭,但那毕竟是光明正大的正面交锋。

    这种战斗方式,确实有几分像是刺客,又有几分像是射手。

    突然间卜哥又想起了那些令他们提心吊胆的魔兽,那些擅长伏击和刺杀的魔兽,千奇百怪的攻击方式,足够编撰一部教科书。

    并不是只有人类,能够成为他的老师。

    或许是因为那些肉的关系,卜哥感觉到自己有无限的精力需要发泄。

    练习飞剑当然不可能在庇护所里面,不过也没必要跑到外面去,卜哥坐在庇护所的门口,将门拉开一道缝隙。

    卜哥想知道,自己的飞剑和张道士的飞剑,速度相差多少。

    他随手将那把透明的飞剑放了出去,飞剑一出手,只见金光一闪就消失在了云层之中,卜哥顿时有些慌乱起来,他不知道那柄飞剑,会不会因为飞得太远而失去控制,万一丢了的话,实在太可惜了。

    想到这里,卜哥连忙默念了一声:“收。”

    就看到一缕金丝破开云层直垂下来,眨眼间金光散去,飞剑停在了离他额头三尺左右的空中。

    这东西比那两把淡紫色的飞剑快多了,不愧是将速度发挥到极致的绝品,也不愧是飞剑之中的鸡肋。以它的速度,谁站在上面能够受得了?即便不用于飞行,仅仅当作武器使用,都没有办法控制。

    卜哥很清楚,他处于虚的状态,仍旧无法控制这把飞剑,说明这把飞剑的速度,超出了他能够做出反应的极限。

    不管是虚的状态,还是空明的状态,都不可能让他无所不能,只是让他将实力发挥到极点。

    不过处于虚的状态还是有些好处,那就是脑子转得很快。

    既然控制不了,就干脆不控制,不控制的话,飞剑走的就是直线,只要学会调整最初的方向就可以了,这个难度要小很多。

    卜哥扬手将飞剑射向对面的土丘,没想到飞剑歪歪扭扭,最后斜着又穿入了云层之中,收回来再试,仍旧差不多,只是这次钻进了土里。

    “如果那个姓张的道士在这里,他肯定会告诉你,你心中的杂念太多了。”兔子懒洋洋地说道:“你从来没有仔细想过虚和空明的区别吗?进入虚的状态,只是帮你屏蔽掉了外界的干扰,没有这些干扰,内心的杂念就会少很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杂念。

    “而空明状态,其实就是过滤掉了这些杂念。这把飞剑作为武器或飞行载具,确实是鸡肋,但是用作修炼的工具,却非常适合。制造这东西的人,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的白痴,居然没有发现这一点。”

    听到兔子的指点,卜哥只感到眼前一亮,他的手轻轻一扬把飞剑射了出去,但是他却连头都没抬,看都不看一眼。

    “这就对了。”趴在旁边的兔子却看得很清楚,飞剑笔直地穿入对面的土丘:“慢慢来,先做到‘眼不见,心不动’,然后再试试‘眼见,心不动’,或许你还能够更进一步,试试‘眼是眼,心是心’如果能够做到这一步,你就可以控制飞剑了。”

    “这是最高境界吗?”卜哥问道。

    “当然不是。”兔子瞥了卜哥一眼:“那只是基础,再往后就是一些玄之又玄的境界了,下一层是‘眼即是心,心即是眼’,再往下还有三层境界,那最高境界和瑜伽苦修士的天人合一、万千世界异曲同工。你如果有机会修个一两千年,或许能够达到那样的境界。”

    卜哥顿时无话可说了。

    连着几天,卜哥就坐在门口练他的飞剑,虽然知道了窍门,但是内心之中那些无法察觉的杂念,并不容易驱除。

    这些杂念很多是人的自然反应,比如看到飞剑飞行的方向偏了,就会想去纠正,比如眼神会跟着飞剑往前“飞”,所有这一切都会引起“心动”,而心一动,飞剑自然就歪了。

    这让卜哥感到抓狂,他学过冥想,学过祈祷,学过斗气循环,这些都没有眼前这种“心的修炼”那样不可捉摸。

    幸好到了第四天,这种修炼就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巴米尔用来侦察的傀儡,有一只逃了回来。

    逃回来的傀儡带回来一段影像,从影像之中可以看到一片环形的山岭,山岭中央有一座城市,这绝对是一座异常简陋的城市。

    整座城是用石块随意堆砌而成,城里的房舍东一片,西一片,根本没有规则,除了正中央的一条通道,这座城市根本就没有街道。

    那条中央通道的尽头,则是一座古老的金字塔式样的神庙,这座金字塔神庙同样是用石块胡乱堆砌起来的简陋作品。

    从影像之中看不清住在这座城市里面的居民的样子,但是隐约可见城里熙熙攘攘。

    “如果城里全都是科莫龙人,这里就是旅行的终点,我情愿等满一百天,让那个老头把我们拉出这个世界。”巴米尔嘟囔着说道。

    这一次没有任何人站出来反对,根本用不着整个城市都是科莫龙人,只要有一队那样的怪物,他们就不敢继续前进。

    卜哥随口问了一句:“那座城市离这里多远?”

    巴米尔检查了一下记录:“大概八十五公里左右。”

    “能不能再派一个傀儡过去看个清楚?”老毛拉仍旧有点不死心:“反正已经知道了方向和位置,这一次从地上过去。”

    巴米尔想了想也没有反对,改装用来侦察的傀儡并不是什么难事,花了几个小时,一只巴掌大小的金属蚂蚱就被做了出来。

    蚂蚱会飞,却紧贴着地面,既用不着担心被发现,速度也不算太慢。

    六个小时之后,这只金属蚂蚱回来了。

    这一次带回来的影像清晰了许多。

    住在那座简陋城市里面的居民,是一种长着豺狼脑袋的类人生物。

    “是豺狼人?怎么和我以前看过的豺狼人不太一样?”盗圣米罗问道。

    “那是尼司克斯,也是艾西诸神创造的作品,不过是冥神厄尔尼斯的臣民。”兔子说道。

    盗圣米罗的脸变得异常古怪:“听你这么一说,我怎么觉得,艾西诸神好像在和月神莉斯迪开战?”

    “我更在意的是传说中的月神宫殿在哪里?不会是那座七歪八扭的城市吧!”老毛拉哈塔卜说道。

    这同样是一个没有人能够回答的问题,从位置来看,那座环形山谷确实像是这片草原的中心,但是很难想象,月神的宫殿就这样给毁了。

    “只有靠近之后,才可能弄明白。”巴米尔说道,想要直接控制傀儡进行侦察,目标就必须在二十公里之内,这已经是极限。

    “我们可以藉助地形悄悄靠近。”盗圣米罗说道,潜行突入是他的本行,在这方面他是专家。

    “艾西神术里面最有名的就是‘大气透视’,最远距离五十公里,作用范围达到方圆五公里,而且专破隐形魔法。”巴米尔说道。

    众人再一次陷入了沉默,米罗仍旧在那里冥思苦想,哈塔卜也是一样,卜哥则一遍又一遍地看着侦察傀儡带回来的影像。

    突然他注意到一件事,那只金属蚂蚱一路之上,遇到了好几次来自地下的利刺攻击。其中就几次立刻那座城市很近。

    “‘大气透视’能够看到地下的东西吗?”盗圣米罗毫不气馁。

    “当然不能。”巴米尔说道。

    “那么我们就从地下走。”米罗想了想说道:“这里的地下全都是泥土,没有什么岩石,而且到处都是擅长挖土的怪虫,抓十几只来,让它们帮忙挖土,速度应该不会太慢。”

    看到众人还有一些犹豫,米罗充满自信的说道:“放心好了,我是这方面的行家,我挖进过圣马克大教堂的藏宝室,也挖进过奥德雷的皇宫。”

    听到盗圣米罗这样一说,众人总算有了一些底气。

    既然有了办法,大家立刻忙碌了起来。

    想要抓怪虫非常容易,这东西到处都是,让身披重甲的托尔出去转一圈,很快就发现了一只,再让守护灵潜入地下稍微一逼,怪虫就会拨开土层逃出来,一旦到了地上,它就成了瓮中之虌。

    一连捉了二十几只怪虫,巴米尔这才罢手。

    他专挑那种深褐色带斑点的怪虫抓,这些进化过的怪虫个头大、力量强、耐力足,绝对是最合格的苦力。

    想要控制这些怪虫其实很容易,守护灵就是它们的克星,守护灵就像是一头牧羊犬,驱赶着它们往哪里跑,它们就往哪里跑。

    怪虫用利刺来挖土,这些利刺像钻头又像长枪,一穿就是七八米长的一个窟窿,接连几下之后,前面的土层就彻底松动了。

    二十几只怪虫轮流上阵,每一次只有四只干活,卜哥就跟在这四只怪虫的后面,不停地给它们加持神术,加持了神术之后,钻地怪的利刺蒙着一层红光,穿透土层越发显得轻松。

    就看到前方泥尘翻滚,半人高的通道不停地往前延伸,这种推进的速度,绝对让人满意,反倒是堆积在通道里面的泥土令人烦恼。

    卜哥原本打算让闲着的人都帮忙搬运泥土,没有想到哈塔卜老头一个人就把工作承担了下来。

    只见他取出一个尖嘴壶,壶嘴彷佛有某种吸力,泥土自动涌了进去,壶看上去不大,却如同一个无底洞,似乎永远都装不满。

    六个人加上一只兔子,开始了暗无天日的鼹鼠生活,不管是休息还是吃饭,全都是在这狭小的地道里面进行。

    每隔一段时间,巴米尔会在通道顶上打一个小孔,从小孔之中将那只金属蚂蚱放出去。

    从带回来的影像之中,可以知道那座城市已经离他们越来越近。

    这种鼹鼠般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少天,终于,那座环形山近在眼前了。

    那四只怪虫第一次遇上岩石,利刺在岩石上只留下一些白色的印痕。

    卜哥扒开土层一看,那是整块的花岗岩,他解下“裂山锤”猛抽了一通,那块花岗岩连一道裂缝都没有出现。

    “没用的,这上面有神力加持。”老毛拉哈塔卜阻止了卜哥的举动。

    “神力?我为什么看不出来?”卜哥感到有些意外。

    “神力并非只有一种,你所熟悉的是光明神力,那是属于生命一系的力量,这块岩石上加持的神力属于元素一系,你当然无法看出。”老毛拉挤到跟前,不停地抚摸着裸露的岩石,就差没紧贴上去亲吻那些石头了。

    “堆砌上面那座城市的岩石,又是从哪里而来?”卜哥问道。

    “这就是我最担心的一点,城里可能有一个能够破开月神亲手加持神力的存在。”老毛拉叹道。

    “现在该怎么办?要不要继续往下挖?”卜哥问道。

    “还是停下来等机会吧。”巴米尔说道:“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底下也是一样,不管怎么挖都是浪费力气,现在就只有指望瑜伽苦修士和姓张的道士,和城里的那些家伙打起来了。

    “我们只有趁乱才有可能进去,可进去之后又能够怎么样呢?搬几块石头回来吗?”

    巴米尔的话并非无的放矢,他已经用那只金属蚂蚱侦察过许多次,最近的几次甚至深入了那座城的中心,仍旧一无所获,那座石砌的城市,没有丝毫和月神有关的痕迹。

    “你还没检查过神庙,神庙里面肯定有些名堂,要不然米拉巴日不会对这次旅行如此看重,更别忘了,还有那个预言师,他肯定预见到了些什么。”盗圣米罗对神术、魔法都不太了解,不过他很清楚塔奇帝国为这次旅行所做的准备,所以他是最不担心会一无所获的人。

    “这话有道理。”卜哥说道:“我们还是静静地等待时机吧。”

    巴米尔皱了皱眉头嘟囔着:“不知道要等待多久,待在这个鬼地方,时间长了,人会发疯的。”

    “让怪虫继续挖,挖出一块能放下庇护所的空间来,这样既用不着担心会被发现,也舒服许多。”老毛拉哈塔卜建议道。

    “最好能够离地面近一些,时机总是稍纵即逝,我可不希望机会来临的时候,还要浪费时间挖土出去。”米罗补充道,作为一个盗圣,最擅长的就是把握时机。

    对于这个建议,众人找不出反对的理由。

    住在“卡洛斯的庇护所”里面,比住在狭窄、肮脏、潮湿的隧道里面要舒服许多,不过时间长了,仍旧会闲得发闷。

    卜哥很庆幸自己有事可作,和其它人不同,他大多数时间是在那条隧道之中度过。

    这条隧道又直又长,而且漆黑一片,极远的地方有一点亮光,那是一团沾染了亮粉的棉球,正好用来作为标靶。

    实在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能够让他排除杂念的了,这里没有天,没有地,只有远处的那一点亮光。

    突然一道金光飞射而去,只留下一道金色的光丝。

    这是他飞剑独有的特征,飞过之处都会留下一道金色光丝,要过十几秒钟才会渐渐淡去。

    有这道光丝也是好事,只要一看光丝就可以知道,剑飞得是否笔直。

    “收!”卜哥轻喝一声,又是金光一闪,飞剑已然回归。

    两道光丝仍旧残留在漆黑的隧道之中,其中的一道完全笔直,那是收回之时,飞剑的轨迹。

    卜哥对此并不感到奇怪,收回的时候,他根本就不知道飞剑会从哪个方向回归,等他看到那闪亮的金光,飞剑已经停在面前。

    他很清楚,那并不是心没有动,而是根本来不及动。

    他也曾想过,射出飞剑的时候,让自己的思想变得缓慢一些,可惜那并不是想做到就能够做到,每一次刻意去控制,都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

    卜哥并没有急着继续练习,他盘腿坐在隧道之中,最近的这段时间,他一直有个疑问,按照兔子所说,这种“心的修炼”到了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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