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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诺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浪荡巴比伦

正文 第 1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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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浪荡巴比伦

    作者:林如是

    男主角:杨冷青

    女主角:宋七月

    内容简介:

    从不相信爱情神话的日向光,

    从只因那一眼情钟,恋上迷恋的夜、孤独于热闹演唱会角落的杨冷青;

    无奈,他却是她最要好朋友的男朋友……

    受神诅咒的爱情原是充满着不可饶恕的罪赎,

    她不知所有缘于情爱的心绪沸腾,

    末了却成为灼伤自己的热度……

    正文

    第一章

    西元前十八世纪,伟大的汉摩拉比王在这块肥沃的土地上建都以来,巴比伦——受神裕涞恼獬鞘校统闪死飞衩毓謇龅牟豢伤家椤?br />

    伟大的王主宰这繁华的世间,想和天比高,建造了一座通天的塔——巴比伦通天塔;愤怒的神于是降罰于这些愚蠢的人类。

    巴比伦,于是沉沦了;因神的愤怒而沉沦的城市……

    是的,巴比伦,这个城市的名字。

    黄昏的时候,当我从我住的半山腰上,骑着我黑色的风速九十,朝地底一路滑下时,这整座城市就在狂飙的速度中飘浮成一座巨大的幽浮;城中心那座朝天消削成尖塔的五十层高楼、新开幕的百货大廈,就像巴比伦那座通天的塔。

    我的名字叫宋七月,又叫日向光,因为我出生在光的季节;而目前,我是一位不穿制服的补校生。

    日向光,那是我给自己取的日文名字。

    我喜欢猫,感觉也像猫。我养了两只蓝色眼睛的波斯猫;一只白色毛,一只灰色毛。不是盖的,它们之会吃的,一个月要吃掉我薪水的一半。

    我工作的地方叫“大东”。有没有,就是那家专门出版少女和少男漫画的;我在那里当润稿编輯。

    我总是穿白襯衫、“李维”牛仔裤,系一条咖啡色的皮带,骑着一辆黑色的风速九十,那就是我的STYLE。我不盲目追随流行的,一来没钱,再则我是个要命的自恋狂,我只执着于自己创造的风格。

    我也没有崇拜的偶像,我只迷恋我自己。我有一头羨慕死人的头发,长度及腰,虽然不是顶乌黑透亮,但风吹来,绝对是飘飘逸散,浪漫得像天人。

    不像那里头的人,一貫的日本风,挺没个人风格的。忘了说清楚,在我工作的地方,简直像个小型租界地,日本租界,我们是依赖这个世界生存的。

    在那里,我算是老了,二十一岁半。大多数的帮众都在二十岁上下左右。

    不过,还有比我更老的,就像坐在我旁座的那个编輯。

    那个编輯,前后回锅了两次,屁股都还没坐热就“毕业”了。听说是有病,气质病——你知道的,就是红楼梦里林黛玉生的那种病。肺癆嘛!那种病最需要寻山话水,找些什么山光水色、空气好的地方养病,陶冶心情兼性灵。

    不是开玩笑的,那女的挺不开朗的,八字眉忧郁脸,虽然常常笑,但我看得出来,都不是挺由衷的,只是不忍辜负别人的笑脸。

    我看她有时笑得乱神经的,不过,冷淡的时候居多。大概是因为她自己阴沉,她特别不欣赏那种喳呼喳呼的女人,皱着眉看那些单细胞动物。

    除了小叶。我想,那是她唯一对这里头有好感——应该说有特别感觉的人。她说小叶的名字像秋天,属于诗人的季节。

    小叶是里头的元老,老板的股肱。其实我们都只是隔着距离看,再凭感觉去喜欢或讨厌。

    不过,我倒没有特别讨厌的人。我是很随和的——别误会,我绝对不是没个性,我只是,只是……随和罢了!

    在公司里头,我只和思诗特别要好。思诗长得高高瘦瘦的,额前刘海,披着直直亮亮的娃娃头;她双腿长,穿起牛仔裤来尤其好看。我常羨慕她的长腿,一身模特儿的架势。

    思诗和我一样是不穿制服的补校生,同校同级同班;也是润稿编輯,不过不同组,我在“梦花”,她在“英集”。

    我们常骑着我的风速九十,馳旋于这个迷离的城市;不过,我们和一般流连于城市速食店、地下舞厅、KTV、电影院的混哥混妹是不一样的——我们有格调。

    是的,格调。

    我是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我只是忠于自己怎么想。思诗常常说我霸,其实不是这样,我只是——只是执着于自己。

    就像坐在我旁座的那个编輯。

    听说她也在写东西,软趴趴的文章之类什么的。我发现她常注意美工组那些小男生,眼光之怪异,我总以为她有恋童癖。后来她在描绘那些小男生时,我偷瞄了一眼——天啊!不是开玩笑的,我真怕哪天也被她写进那些软趴趴的故事里。不自在,就是那样。

    阿诺说——他是我们那所变态学校里的变态老师,学体育教数学,数学公式背得比我还烂,一身肌肉是生銹的铜色,就像电影里酷斃的阿诺。不过我们的阿诺是逊斃了,一件特大号外加零码的衣服长裤,穿在他身上都像缩了水似地,士哩叭气。

    总之,阿诺说,一个人想要在现代社会立足,一定要有一项专门的才能;因为人类是不平等的,这世界是靠残酷的阶级斗争发达的,只有爬上金字塔上层,才能免于被剝削邸さ拿恕?br />

    怎么爬?我怀疑。

    学历!学历还是很重要的!阿诺说。

    大概吧!我战战兢兢的工作,但我恨怀疑,他们会让一个混跡补校的人当主管吗?我没信心,思诗说她也没信心。不过,还是有可能的,儯蚍种坏目赡埽鞘侵页隙群腿棠鸵懔Φ奈侍狻?br />

    有信仰总是好的,像我这样就乱糟糕。

    照阿诺的说法,那个编輯算是有某种“专门才能”的人,得了气质病,照样可以躲到深山僻壤拼命賺钱。但是我怀疑,她那种软趴趴的文格,成得了什么大器?

    我们隔壁坐,所以我老是记得她蹙着眉的侧影,忧郁得完全没有成富成贵的福气相。总之,一个字——憋。

    尤其“大东”地陲边疆,交通不便,鸟蛋不生,下车走路还有一大段距离;惨了那编輯,破布似的身体,顶着大太阳走那一大段路,常常嗚呼哀哉,去了半条命。

    她“毕业”的时候,我不晓得她得了气质病,但那之前我总在猜,她大概是“快了”。不过我只奇怪,她为什么要说出来,瞒着不是更好!

    不是开玩笑的,就那个女的,我实在不予置评。

    至于我是怎么来这里工作的?是这样的,之前我在一家公司当老板的秘书的秘书的助理的助理的助理。有一回中午,那个大秘书受了老板的细姨的干弟弟的马子的闲气,懋了一肚子气没处发洩,合该我衰,闯进她用屏风隔着的禁地,她斗鸡眼一瞪,对我大吼一声——“滚出去”!所以我就“滚”出来了。

    反正世界就是这么样,我看得很开。

    在这里,日本的味道浓,上至社长下至小喽罗,不是盖的,看起来就是很日本,活脱是扶桑渡海过来的。尤其我们那个社长,金边眼镜蓄小鬍,由鬢角朝上直剃留一半的东洋流行偶像头,制式的表情,典型的东洋男子。

    不过不是压迫人的那种菁英主义型,他的眼神不够锐利。但尽管如此,他只要随便那么一扫,还是够震懾我们这些小老百姓。

    “大东”是典型的家族企业,从出版、印刷到发行,都由家族的大老层层把关。不是盖的,第一次听见社长的母亲大人透过扩音器奔放出来的声音时——天啊,简直是震撼!破鑼嗓加铁窝盖——我看见许多嘴角隐扬的笑意。不过我想,有钱人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

    思诗也是这么想。

    我跟她都在努力存钱,不过存钱的目的模模糊糊的。当然我们都有梦想,我不可能一辈子都在这里当个润稿编輯。不过梦想一开始都是不成形的,而有些梦想是不成熟的,只是隐隐约约杆在那里。

    但是我已经二十一岁半了,算是老了,我没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有时我会想找个人嫁掉算了,但是没有那么容易。

    而且,我不相信爱情这回事。

    一辈子只爱一个人,不觉得很烦吗?纯情人是适合在这个城市生存的法则,专情是惊世骇俗的笑话——所以,我选择不爱人。

    想想,有多少那些自己曾经认定永远不变的警告,随着时间的过去,都逐渐变得扭曲黯淡,自己都忘了曾经说过什么、发了什么愿。我不知道这些话是基于什么样的悲观,但我就是不相信爱情。

    我觉得我像无主的游魂,浪荡在这座迷离的城市——巴比伦。

    第二章

    “日向!”才停好我心爱的风速九十,思诗就匆匆忙忙从本公司的一楼大门跑向围墙这边的收发室。

    收发室杆在临马路的大门口,是员工进出的枢纽,各路好汉打卡的集散地,和出版编輯等部门的本楼有一小段距离。

    位于巷子口一号的“大东”,印刷部门独立和各行政部门分栋隔开,各有五层楼。

    我没时间和思诗闲扯蛋,急忙跳进收发室,抢到卡插入打卡钟——八点三十六分。

    “妈的!”我低咒了一声。这个月的全勤奖金又泡汤了。

    “日向!”思诗又叫了一声。日向,只有她会这么叫我,就像只有我会叫她思诗一样。

    “什么事?”我放回出勤卡,和她并肩走出收发室。

    “你怎么现在才来?”思诗说:“当心点,雷婆一早来就发飙,好多人都被削了!”

    “管它去!她恨我又搭不上!”

    “怎么会搭不上?你们这期的进度不是落后了?”

    “这关他们楼下什么事?”

    “他们广告都已经打出去了,你们进度赶不上,她当然有话说。”

    “那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可是现在这一套『追梦』系列是你负责润稿的没错吧?我听她跟你们小主管要求,要你这星期每天少说也要赶出一百五十頁。”

    “一百五十頁?”我瞪着思诗看,停在一楼楼梯前。咒骂说:“妈的!那个喳呼的女人,她当我是神出世啊!什么都会!什么都万能!”

    “所以我要你小心点啊!”思诗摊摊手。

    我操!那个雷婆就是跟我有仇。她在二楼,我在三楼,管我不到,就来阴的,真是没品!

    我一直是很随和的,没什么特别讨厌的人,但我发现最近我越来越乖戾,有点暴力倾向——理论上的,也就是言行越来越粗鲁。大鸟他们说这是有个性,可是女孩子嘛,我希望留一点让别人来探听。

    “对了,还有件事——”上了三楼我正要推开门,思诗拉住我说:“上礼拜你请假那下午,头儿们开完会宣布说,以后不准再带宠物来公司——”

    “知道了!”我懒懒应了一声,没有多余的力气生气。

    鬼才稀罕带宠物到公司!上次我是不得已,才会带太保到公司。哪知太保会跟菜头的博美狗犯沖,两个“人”斗起来。太保讨厌那只博美狗,小博美也看太保不顺眼。连动物都会有狭隘的种族观加歧视,怪不得雷婆那女人老是看我不爽!

    她常挂在嘴边说她是X大毕业的,是社长特地从X社挖角过来的。看人是用斜视的,鼻子和下巴成了一道垂死的拋物线。

    本来我对她是没有偏见,就像阿诺说的,这世界是不公平的。尽管她的“才华”、“学识”是父母用钱堆砌起来的,但人家是大学毕业生毕竟是事实;大多数人是看结果,而不是看过程的,这一点,我一直很明白。

    但她就是跟我有仇。自从雷婆这女人出现以后,我就失去了我的“平常心”,老是被她搅得心情一团糟,乌烟瘴气。

    “七月……”才刚坐定,小主管就悄悄趋过来,一脸为难。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尽量赶就是了,但你别抱太大的指望。”我拿出纸笔和翻譯稿,心平气和地看看小主管。

    “你都知道……”小主管笑得好抱歉,温温的。“对不起,我也没办法,我们的进度实在是落后太多了。”

    我转头看看身旁空了的座位。自从那编輯“毕业”以后,这个位子就一直空着。

    “这个位子到底要空到什么时候?”我问小主管。现在是四月头,隔壁的是三月中“毕业”掉的。

    “我也不清楚。”她的声音细细小小,简直在考验我的听力,我只听到蚊子一样的声音说:“上面说已经在找人了,但结果怎么样我也不晓得。”

    算了!本来我就不指望,还是认命罢了,赶进度要紧——

    “宋七月,宋七月,內线……”又尖又高又利的女人嗓音,透过扩音器,像刺一样,猛戳着我的耳膜。

    听见那声音,不禁就让我皱眉,那是雷婆独门的“魔音障”。只要她找我,准没好事。

    “找我干嘛?”我抓起电话,皱着眉,极不耐烦。

    “宋七月,”雷婆的“魔音障”透过电话,听起来更加让人不愉快。她阴森森的说:“你负责的那套『追梦』系列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完成?我在杂志上达打了好几期的广告,读者频频询问,你叫我们杂志组的怎么办?”雷婆是楼下杂志出版部门“星星公主”少女快报的主编,才华有多少我是不知道,就是看起来一副精明能干的模样,挺让人深信不疑她的办事能力。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什么人不好撩,偏偏跟我有仇。我想了很久,还是没有答案,最后我想那是一种人性莫名的反动,我把它解释做“歧视”,就像太保和小博美的情形一样。

    我想,雷婆心里挺瞧不起我的,就像我也不怎么把她放在眼里一样。她瞧不起我学历低,总以高人一等的姿态在我面前出现,翘翘的鼻子永远朝天呈着拋物线形态。老实说,雷婆是个挺漂亮的女人,就是气质差。

    她本能的瞧不起我,加上我并不怎么将她放在眼里,就变本加厉的讨厌我。其实这只是我一貫的态度;做人是相对的,我还没下賤到去讨好一个瞧不起我的人。

    当然,对她我更不会像她掌握下那些可怜的夜校小绵羊一般,面对她们的主管流露着一种自惭而怯生生的谦卑。但其实我心里很明白,在许多现实条件上,我怎么比也比不上雷婆。现实社会讲现实问题,雷婆的学历高是不变的事实。

    其实学历的本身并没有错,学历也并不就代表一切——没错!但付出代价的人却是我。

    不!我一点也不悲观!行行出状元,追求自我的实现才算是真正的成功——只是,我常常迷惘,我追求的“自我”到底是什么?梦想吗?

    “喂!宋七月,你到底有没有在听!”雷婆几呼是用咆哮的。

    “听到了!你那么大声做什么?”我塞住耳朵,把话筒拿远些。

    “那你说,你打算怎么办?”

    “涼拌!”我挂上电话,懒得和雷婆多说。

    “雷婆又找你砸了?”思诗笑着问。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溜到我旁边的。

    “没办法,我跟她就是不对盘!那女人,之没水准的!”

    “你这么不买她的帐,当心她玩阴的損你!”

    “她能对我怎么样?”我一点也不担心那个气质差没水准的女人。“她如果那么小心眼,早晚有天会得狭心症,那世界就大平了。”

    “难说!搞不好先挂了的人是你。”思诗的表情很严肃,没有一点笑容。

    “放心好了,我不会那么衰的。”

    “日向,我们认识快三年了吧?说真的,有时我真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常当让我觉得像謎一样。”思诗支着头看着我,柔柔的女人味从她的发梢和眉眼间滲出来。思诗那神态,别说是男人,连我都有些心动。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学着她支着头。

    “不知道,只是有这种感觉。”她耸耸肩。

    “好了,该工作了,要不然我真的会被雷婆削死!”我微微一笑,扭亮桌上的台灯。

    第三章

    “喂!『酒来』!”大鸟在我背后,拉拉我头发,用他那口台式英语将我的名字由国语翻成英语,小声地叫我。讲台上,老夫子顫着手,头都快垂到讲桌上了,干着嗓子在讲他的三民主义。

    我转过头,唬着脸兇大鸟说: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拉我的头发!有什么屁快放!”

    “你就是这么兇,才没有男人要,连我都被你打败了!”大鸟还在嘻皮笑脸,我狠狠瞪着他,他才稍为收敛地说:“这个星期六晚上,在台大体育馆有一场校园演唱会,听说很正点,田鸡他们都要带他们丽仕去,你要不要去?”

    “你们带女朋友去,拉我去做什么?”

    “人多才热闹嘛!怎么样?去不去?”

    “不去。”我干脆的回绝。

    “别这样,你不去,那多没意思!”大鸟没趣地说。

    “算了吧!”我敲敲他的桌子。“你们那是员的要去听演唱会,还不是想藉机找丽仕、泡马子!”

    “嘿!七月,你千万不可誣赖我!我对你的心皎如明月,如有异心,叫我——”

    “省省吧!鬼扯什么!”我伸手一捏,縫住他的嘴巴。

    “七月,别这么残忍!”田鸡半蹲着溜过来说:“大鸟那颗心是玻璃做的,易碎得很!”

    “你们还在闹!老夫子在划月考重点了!”前面的胖妹回头警告兼提醒我们。

    我推开田鸡,从袋子翻出红笔和蓝原子笔,听见老夫子用他那干干哑哑又带痰的声音咿咿呀呀地说:

    “这一行划起来,会考——翻到下一頁——”他提高老花眼镜,玻ё叛劭戳撕镁茫潘担骸罢庖恍幸灿煤毂驶鹄矗峥肌?br />

    “老师,到底是哪一行?”

    “就是这一行。”老夫子问馮京回马涼,继续说他的:“第六行,下面,划起来,这一题也会考——”

    “天啊!我真的被他打败了!”大鸟拍拍额头说。

    我丟下笔,放弃做“垂死的挣扎”。

    其实,老夫子算是好的了。这所变态学校充斥着变态老师,老夫子好歹还是公立学校退休的合格老师,其他的——学体育教数学!白天是证券行职员,晚上摇身一变,成为神圣的老师——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我们也看开了,懒得挑剔,反正大家不过是花时间花钱买换一张文凭。

    文凭,这才是最真实的事——更或者说,我们只是想为年轻的生命寻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唸这所变态学校之前,我在一所普通高中待了快两年。因为种种缘故,反正就是那么回事,我把所有的炉本烧掉,不唸了。然后我就离开家独立,浪荡了快两年,认识思诗,然后和她一起进入这所变态学校。

    在此之前,我想过将来当老师,一辈子可以和“青春”这回事搅和在一起,虽然偶尔可能也会有自伤年华的事发生。后来我放弃了,我怕会误人子弟。

    提起我们这所变态学校和那些变态老师,简直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大传奇。那些老头、禿头,硬是了得!我们本来会的东西,硬是有本事让他们越教越糊涂;炉本一翻开,三颗星、四颗星,到处是重点,每题都会考,整本炉本满满是星星;历史炉本一打开,三頁就概括了五千年,一部中国血泪史,十分钟不到就GAME  OVER掉。

    也有上进型的,譬如阿诺。明知我们连联考的边都沾不上,他还是挺有劲的鼓励我们。他就是那股傻劲——把联考当摸擬考,亏他想得出来!

    阿诺有很多名言,挺哲学的。好比说,“我会再回来的!”——这是魔鬼阿诺的名言,变态阿诺剽窃人家的。又好比说,阿诺偷偷暗恋过一个学哲学的丽仕,所以地也生吞活剝,硬着牙啃了好些黑格尔辩证和尼采存在主义之流的东西。他常说——

    “在人生里头,因为人类的”有限性“,所以才会对未可知的无限有所惧畏。你怎么去超越人生种种的荒谬?有限性又如何去超越无限性?——当然,你可以自杀,但那不是突破,也不是超越;想超越,你必须先去拥抱它!”

    又好比说,阿诺暗恋丽仕失败,对方连他是谁都不知道。我疑惑地问他:

    “这不是很荒谬吗?你根本不了解一个人,怎么可能产生爱!”

    谁知他回答说:“爱情就是要突破荒谬!就像存在的前提就是为了毀滅,爱情是为失恋的心再做縫合,最美丽的心灵素。”

    阿诺得了爱情的羊癲疯!我知道我没说错。

    什么爱情!什么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一点也不羨慕。成为眷属以后,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纯情的小公主变成油膩的黄脸婆,就再也浪漫不起来了。那么,我的长发飘飘,所为为何?

    “喂!七月!”大鸟又在拉我的头发了。

    “大鸟,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拉——我——的——头——发!”我拉下脸,阴阴的表情显得很不可爱。“我警告你,再拉我的头发我就翻脸!”

    “好!好!不拉!我不拉!”大鸟缩回手,双手平举在胸前,五指张开,掌心向我,一副警匪片里弃槍投降的二毛鸟样。

    我不理他,脸朝窗外。窗外黑压压的一片,什么鸟都看不见,紧临我们教室建筑的那栋危楼公寓的三楼人家,厨房里传来阵阵的爆油香。

    “啪”一声,我把窗户关上。那种煮饭的味道,闻久了会得肺癌,我还不想那么早死。

    一回头,碰上思诗的视线,两个人互相笑了一笑。思诗坐在外岛三角洲,和我的座标距离刚好由第一象限穿过原点斜划至第四象限。

    “你又在跟那个施美花拋媚眼了!”大鸟回头斜橫了思诗一眼。思诗在学校有她交往的圈圈,和我不在同一个国度。

    思诗文静,但不是绝对的静;温柔,但也不是绝对的柔。说实在,她在学校交往的那些人,那个圈圈,我根本打不进去,说不上是哪里不搭调,反正就是不投契;而我和思诗之间,也许是一个奇迹。

    “对了!干脆找施美花一起去好了!”大鸟踢我的椅子说。

    “你少没神经了,思诗才不会跟你们这群呆子廝混!”

    “喂,七月,讲话要留点口德。”田鸡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溜了过来。“要去不去干脆一点!你以为我们那么爱听你損啊,要不是大鸟——”

    “要不是大鸟怎么样?”我插嘴说:“田鸡,你少在那里放炮!每次有什么事,你都慎重得像天快塌下来似的,结果最后大家都到齐了,就你一个爽约!”

    “没错!”大鸟重重拍打一下田鸡的头。“死田鸡,这次不准你再放大家的鸟鴿!”

    “你打轻一点!”田鸡好端端的没事找打,懊恼得很,皱皱鼻子说:“那,七月,你到底去不去?”

    “再说吧!”我不置可否。

    下炉后我和思诗并肩走出学校。思诗住士林,有公车可以到达;我住远了,南机场过去,有个山坡半山腰土二层楼半的屋顶违建。

    “大鸟他们找你做什么?”思诗问。

    “找我去台大听演唱会,这个周末。你去不去?”我们走向公车站,我把摩托车停在附近骑楼。

    思诗轻轻摇头,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真羨慕你,跟什么人都可以处得很好,我就不行。”

    “谁说的!”我牵出车子,绑好头发。“你们那个美人才女圈我就打不进去;还有雷婆也跟我犯沖不对盘。我看雷婆就不会找你麻烦!”

    “那是因为我不会跟她唱反调。你啊,就是太有个性!”

    “算了!不提这事。”我发动引擎。“我先走了,明天见!”

    驶开风速九十,我尚回头望了一眼。公车来得湊巧,思诗早已不在那里。

    这就像我跟她的关系一样。每一回,不管怎样狂欢浪荡,曲终了,我们还是各回各的地方。思诗也许不知道,每次和她道别后,我的寂寞更深。

    不过,我只是迷惘;尤其每回深夜经过城中心那座向天削瘦成塔的百货大廈时,我就觉得自己像无主的游魂,在茫茫的人海,浪浪荡荡。

    也许就像阿诺说的,我们这迷惘的一代,在后后现代的迷离世界中,如夸父追日,追索着生存的价值与意义。

    阿诺的话,总是很哲学的让我听不懂。

    风速九十俐落地跃上山坡,整座城市被我拋丟在身后。巴比伦,夜眠了。

    我停妥车子,轻悄地跑上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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