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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诺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爱的千言万语

正文 第 16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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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巴不停的动,忽然想起周星驰演的一部电影叫《九品芝麻官》,周星驰在里面学骂人的场面,那还真是酷哦,嘴巴不停的动,似乎就没有换气的时候,海鲜之类的东西都从他的嘴巴里给发射出来,看看眼前的这位仁兄,我敢保证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这样的人才没被发掘出来,还真是社会的一大损失哦!

    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停了下来,问我他是否说的太多了。出于礼貌,我微笑着摇了摇头,他咕噜的一声喝下了一大杯的菊花茶,他添了添*又接着如滔滔江水般的“演讲”,虽然我心中有无限的厌烦,但却又不得不出于礼貌而微笑的注视着他,整个约会下来我的笑容是僵硬的!

    不知过了几个世纪,我看着他的嘴巴终于不动了,刹那间我觉得彻底解脱了!末了,他微笑着看着我说:“和你聊天非常的开心,希望下次还有机会能和你如此畅谈”我的乖乖,如果还有下次的话,干脆直接勒死我算了。于是上一个也就这么的结束了,不是讨厌他这么能说,只是觉得男人嘛,可以很能说话,但是说出来的话一定要有内涵的,象他那么霹雳啪啦,整个约会东家长西家短的说,估计只有阿婆类的女人会喜欢,而我的耳朵是无法承受如此的摧残的!

    想着上次那非人般的待遇,对这次的约会又不禁胆怯了,我只能祈祷这次不要再出现怪人来摧残我了,我看了看手机,离约会时间还有五分钟,我走进了咖啡厅。

    我来到约好的位置上,和对面的人打了声招呼,完全做好了心理准备迎接各种的残酷的考验。

    只见对面的人看着我一直笑,我诧异的看着他,哎呀,不会是傻的吧,我心里想。我白了他一眼。

    他咧开的嘴终于合上了,“你是小宁吧?”他问我。“是的。”我并不奇怪他知道我的名字,当然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更不想去知道。“你看看我是谁啊。”他试探性的问,“忘记了吗?”我听他的口气,怎么有点奇怪呢,我仔细的看着他,猛然觉得眼前的这样脸和记忆深处的某张脸如此的相似,刹那间我叫不出名字,只能睁大眼睛说:“哦——是你哦!你叫什么名字来着?”“阿甘啊,”他说,“没想到我相亲的对象是你哦,你从门口走过来,我就看出来是你了”眼前的阿甘是我小学的时候的前桌皆死党,用那时候的话来说,我们是好兄弟,不要误会我的性别,我可是千真万确的女生,只是因为那时候跟着表弟同读一个班,为了自己能方便的打入男生的阵营,和以表弟为首的男生们一起玩,所以我把自己搞的和假小子一样,于是我们都以兄弟互相称呼的!当年矮小的阿甘已经脱胎成了如今眼前的的男人,真是时光飞速啊!

    这次的约会还真的的确让我很意外,和自己的儿时的兄弟约会,那场面难免会有些尴尬。我们早早的结束了谈话。

    回到家里,妈妈两眼放光的问我聊的怎么样。我应付的回答她是小学的同学。小学同学更好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妈妈兴奋的说着自己的想法。天哪,这算什么啊?和自己儿时的兄弟玩感情?我撇下妈*唠叨,回到自己的卧室。

    我打开窗户,一阵凉风扑面而来,似乎闻到了春天的气息。我的春天呢?我不禁笑着自问道,又结束了一个,什么时候这种让人无奈相亲的生涯会彻底的结束掉呢?“也许我会一直孤单,就这么一直孤单——”我忽然想起刘若英的歌,抬首望着晴朗的夜空,众星供月,此时嫦娥在广寒宫里做什么呢?嫦娥是否也相亲过呢?

    一个女孩用一辈子说的一句话

    有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威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关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不是他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又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做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腹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飘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宽的眼界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清,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想你,但不能爱你

    亲爱的风:

    我必须为自己迷失的情感找一个合适的宣泄口,否则我会发疯的!这份情感我不能对家人说,他们会骂我不知好歹,鬼迷心窍;我不能对同学朋友说,她们也许会开导我,但帮不了我;我不能对老公说,那会有损他做男人的尊严,他会伤心的;我不能对儿子说,才五岁多的孩子只有天真和欢笑,*的世界他根本不懂;我也不能对你说啊,亲爱的风,尽管你能明白我的心,我却不能让你的家庭日后也遭受我现在的情感折磨与痛苦!我只能对日记说,让她忠实地记录我走过的情感历程。

    我想你,但不能爱你,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啊!

    也许对你的情感四年前就有了,只是我不自知罢了,以为大家只是纯粹的好朋友关系。四年前,你从农村来到这个小城工作,虽然我们见面不多,但我很喜欢跟你在一起,听你妙语连珠、幽默风趣地谈人生、谈追求、谈生活,甚至是对人对事的调侃,每句话都能反映出你待人接物的热情和对生活的积极。跟你在一起很开心,也愿意用你待人处事的方式和对生活积极乐观的态度去影响、改变自己。二年前,在你坚持不懈的信念支持和勤奋努力下,你一个从贫穷的山沟来到这个小城,又凭自己的能力终于考到省城的山里娃子结束了你与你爱妻两地分居的生活。我设宴与同学们送走你的那天,心里空空的,很难过、很惆怅、很失落。当时我以为只是好朋友间的离别,暂时有些伤感罢了。后来,在没有你的聚会上觉得很没意思,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你在时曾经带给大家的欢笑,潜意识里总希望你能来。你偶尔回到这个小城来与大家相聚,无论多远多晚,我都会想方设法赶到,再跟大家一起去重温那种心旷神怡的感受。渐渐地,我很希望能单独跟你在一起,好好聊聊天,说说自己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与你唱歌、跳舞手与手、手与肩礼节性的接触时,会心跳、会害羞,这种心情在与你QQ聊天时仍然存在。

    上个月从清镇回来,我终于清醒地意识到对你感情的实质后,很想对你表白,但我又怎能明说呢?我们都是有家庭的人啊!我在QQ上借小说《一句顶一万句》中的思想来表达自己的孤独和渴望,旁敲侧击地与你聊天。你是一个冰雪聪明的人,怎么会读不懂我话外的意思呢?一个月内我想你无数次:上班途中想,打开QQ想,工作闲下来时想,下班回家路上想,做家务时想,陪儿子玩时想,吃饭时想,甚至躺在床上睡觉了还在想。噢,老天!你是用了什么魔法,让你整个人占据了我所有心扉,使我如此魂不守舍?我多么盼望你能来到我身边啊!

    前天,你因公出差终于来了,终于来了!我人前表现得若无其事,仍是以一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爽与同学们谈笑风生,饭桌上也不时与你开几句玩笑,表面上的开心一点也看不出这一个月的想念我有多憔悴!与你同来的还有其他同学,为尽地主之谊,唱歌是饭后最好的娱乐了。但进了歌厅包房后,我的愁绪也跟着我的脚后跟悄无声息地溜进去了。我与你唱歌,与你跳舞,以前是快乐,现在是痛苦,我痛苦我那么想你,却不能爱你!你的手柔柔地、暖暖地、轻轻地搭在我的手心和腰上,后来两只手都揽住了我的腰。透过衣服我能感受到你手的温度,不知你的心、你对我的情是不是也跟这手一样火热呢?我很想把头靠在你的肩上或是胸前,享受一下短暂的甜蜜,可是我不能啊!我眼望着映出歌词的屏幕,仰着头、歪着脖,大声地跟着曲调唱。我很想仔细端详你的面孔,用情凝视你的眼睛,并想把它们牢牢印在心中,但我也不能啊!我只能选择逃避,逃避你的面孔、你的眼神,竭力抗拒你在我心里的位置!我唱得很疯狂,听起来很开心,但我时而把眼光游离在其他人身上,时而痛苦地紧闭双眼,无意识地轻摇着头,心里在狂呼:“我那么想你,却不能爱你!”

    一曲终了,坐在桌边,从没那样强烈地想喝酒。我把杯子倒满啤酒,象喝水一样一饮而尽,似乎这满杯的啤酒倒下去便能盖住我压抑的情感。你挨着我坐下,你是知道我心思的,你那么用心陪我唱歌、跳舞,真的就只单纯是为了让我压抑的感情得到某种释放、获得开心而不带你对我的任何一丝好感么?我抱着双肘,指甲却不经意地触到了你的。指甲在你的手肘边上轻轻地、矛盾地、若有若无地划着,似那凝涩的音符不能流畅地通过曲中的小节。我放下抱着双肘的手,而你的手心就在我旁边。你的手顺着沙发表面往上走,我的手不听使唤地向下移,两只不同的手牵在了一起。手心与手心那么温暖地紧贴在一起,我的手指在你手心里犹豫地轻叩着,要是心与心的距离也能挨这么近该多好!此时,我心里那个声音又在狂呼:“打住!我不能爱你!”

    我颤抖地、痛苦地、不舍地将手从你手心里抽出来,又倒了满杯啤酒一饮而尽。你似乎想阻止,伸出的手却又停下来,反而拿着我刚才倒的那瓶酒凑到嘴边默默喝了起来。此刻,我压抑的情感终于达到极点,不争气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用双手抹去了,眼泪却像关不住的水笼头*淌的自来水一样又来了。我急步向外走去,把自己关进卫生间里,痛苦地哭出了声音。边哭边绝望地想:“我不能爱你啊!”

    哭了好一会,情绪稍稍稳定了些,重新回到歌厅包房。我想一个人冷静一下,不想再坐到你旁边,只是不停地吃着歌厅配送的水果:橙子、苹果、梨……我必须要用许多吃的去堵住胸口的难受!你又坐到我身边来,问我刚才去哪了,说你在卫生间门口等了好一会不见我出来,又跑到一楼去找我。我装作冷漠地点点头,用鼻音“嗯”了一声,并不抬头看你,只低头继续吃东西,强迫自己别再去想你。也许你说的是真的,也许刚才你是有那么一点担心,但那又有什么用呢?我不能爱你,你也不能爱我啊!我们都背负着家庭的责任,都不想因为感情一时的偏离航向而造成两个家庭的痛苦。何况,你跟你妻子感情那么好,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和坎坷,那些风风雨雨都走过来了,那种不离不弃的坚守都挺住了,现在是平和时期了,我怎么会为了我的一已私欲而去破坏你们感情呢?尽管我的婚姻生活中有很多遗憾的地方,但我有儿子,儿子是无辜的,我爱儿子胜过爱我自己,儿子的快乐幸福胜过我的快乐幸福,我不能因为我的迷途而让他们失去快乐的童年。我的婚姻问题主要是跟他沟通交流不够,而我又是个很注重思想交流的人。尽管我很想你,但我不想自己婚姻出现的问题通过婚外情去解决。我会努力寻找与他沟通的方式,努力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爱与被爱都不容易,经营好一个家就更难了。

    亲爱的风,请让我再对你说一句:“我想你,但不能爱你!”祈愿你与你爱妻美满幸福、白头偕老……

    有一种痕迹无法抹去

    她是北方人,喜欢吃盐重辛辣的食物。比如,看书时身边必要放一袋咸菜、一杯水,边吃咸菜边喝水,美其名曰排毒美容;吃烤肉时一定要洒上厚厚的辣椒面,酱紫辛辣,认为那样才有味道。直到她去那个海滨城市上大学,认识温文尔雅的他。

    是在一次宿舍联谊会上他们相识。他有着高高的个子,眼睛清澈明亮。那晚,他是活动的核心,唱歌,讲幽默段子,照顾喝醉的女生,跑前跑后,忙忙碌碌。她冷眼看他,嘴里嚼着辣条,大口喝水。看起来与平常无异,实则是在掩饰内心的一种慌乱。不知为什么,第一眼看见他,她的心就动了一下。席将散时,他走到她面前,接过辣条袋,捡一根放进嘴里,辣得咧嘴,然后说,不要吃这么咸这么辣的东西,对身体不好。很平常的一句话,于她却如大红绣袍坠地,有种轰然。

    很自然的,两人常常出去。看电影,打球,顺着林阴路闲走。她的手边总是离不开零食。只是曾经的辣条被细心的他换成薯条、怪味豆。告诉她这些有营养,不会对肾、胃造成损害。你什么时候变成营养学专家了?她对他头头是道的分析质疑。还不是因为你,他慢声慢语,我注意你很久了,像个疯丫头,整日咸菜不离嘴。说罢,他的手轻轻按在她掌心,平常男女地老天荒的承诺,大抵如此吧,只是不说出来,两颗心一起颤抖。她为了他,也是为自己,终于改掉那些习惯。吃菜专挑清淡,少食辛辣,日子久了,整个人竟觉清爽不少。

    毕业后,他们一个北归,一个南飞,谁也不能留住谁。也曾希冀双双携手共度一生。但北方,是她的家,作为惟一的女儿她不能离开父母双亲;南方,是他说的男人干事业的地方,他不能让自己年纪轻轻就投入平庸,他年轻气盛有足够的勇气去搏击青春。分手的前夜,她倾尽了今生的泪,离开时,没有回头,发誓不再想起他。

    回去后,她刻意溶入家乡小城镇的生活,在一所中学教书,把自己弄得忙忙碌碌没有空闲。他曾多方打探她的电话,但她置若罔闻,不予理睬。后来她嫁人,生子,升职,不知不觉就到了35岁。有一次同学聚会,她闲散地吃菜,不经意地谈笑,多年不见的好友玲突然就尖叫起来,呦,真是在大城市呆一回,习惯都改了。什么习惯?她自己也奇怪。你以前可不是这么吃东西的,玲夸张地说,那个咸那个辣呀,男同学都不是对手。一语惊醒梦中人。她突然就愣在那,是他帮她改掉的习惯,这么多年,她竟一直保持着。以为彻彻底底忘掉了他,却原来,爱也好,恨也罢,爱过,就会有痕迹留下来。而且,无法抹去。她想起他,凄清的泪滑出眼眶。

    有时候,不是不爱,而是不能。正如那刻意忘却其实终会留下痕迹的点点滴滴,总会在不经意间从生命的尘埃里跳出来,提醒你那些过往并不是陈迹。

    把你的手放在手心

    解开封印的记忆,前尘往事,纷至沓来。前世还是今生?眼前的这一个轻蹙蛾眉的女子,可是那一个花灯夜里巧笑倩兮的少女?拿开面具,面具之后的苗族少女,浅笑盈盈望向他。彼时的他,看不清花灯的颜色,是那双胜似琉璃的眼带走了那夜所有的浮光吗?执子之手解开封印的记忆,前尘往事,纷至沓来。

    前世还是今生?眼前的这一个轻蹙蛾眉的女子,可是那一个花灯夜里巧笑倩兮的少女?

    拿开面具,面具之后的苗族少女,浅笑盈盈望向他。彼时的他,看不清花灯的颜色,是那双胜似琉璃的眼带走了那夜所有的浮光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坐在清冷的道观里看一卷诗词,却见那日的红衣少女顽皮的微笑着念出古老的诗句,又吐吐舌头,消失不见。满室的诗画里,托着头冥思的他忽然笑起来。

    飞鸿传书,意气风发的少年,让少女等他三年,三年后定在长安娶她。鱼传尺素,长安与苗乡,从未如此遥远却又如此靠近。

    而命运的齿轮缓缓碾过手心的红线,三年未到,却传来消息,少女因病离世。失魂落魄的少年从此远离世事,专心道教,成为道门得意子弟。然而,多少个三年过去,轮回逆转,以为永别的那个人,却再度和他相见。她来赴他们的约会,还是那日的红衣,那夜的面具,只是,昔日的少女已成长成眉眼如画的女子。他又悲又喜,任她责备他的杳无音讯,他的失约,却在她哭泣时,终于忍不住拥她入怀。此生最为重要的人终于在身边,那么道与不道,又算的了什么?他要娶她,和当初一样,他坚决的牵着她的手走入道观,只需师父愿意他还俗。她马上就可以是他的妻子。

    他是师父的得意门生,师父如何肯放?虽成长为女子,少女的心却不变,她在门外听到他的师父顽固的不肯让他走,一时怒极,放一把火在道观的后院。在众人救火的匆忙里,他便拉着她一同逃走。然而纵火之罪是大罪,官府岂能袖手?追兵赶来,他们在悬崖上站定。深深看定彼此,他牵起她的手,微笑吟出千年前的诗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握紧他的手心,回他少女般粲然的笑颜,他便抱住她,纵身一跳。

    万丈深渊,就此埋葬的前世,原来如此热烈执着。他曾经那么炽烈的爱过一个人吗?今生的他坐在床边,看着那一张在睡梦里因为伤痛蹙紧眉头的面容,陌生的他为之疗伤的女子,只觉恍惚。摇曳的烛火里,夜沉如水。

    各自转世,二十年后再次相遇,他没有认出她来,她却保存了前世的记忆,苦寻他,却只换来他的冷漠和遗忘。她灰心,在归来的途中不小心跌落山谷,受了重伤,却被上山采药的他所救。那一面狭小的山崖,长满了经年的青绿苍苔,她身着红衣从那一方凌厉的崖顶滑落时,他胸口忽然一紧。呆呆看着如惊鸿般落下的红衣身影,眼睛不知为什么渐渐溢出泪来,在令人窒息的蓦然心痛里,他仿佛看见前生的自己,立在另一方更为陡峻的悬崖上,怀里的女子身着红衣,望着他微笑。他和她一同从悬崖坠落,她的红衣在风中张开,遮住了头顶的天空,天空失去了原有的颜色,蓝,白,灰,那些颜色全部被自动屏蔽。天地间只剩一片无际的绚丽耀眼的红。

    是红色啊,和鲜血一样的红色。抱起受伤的她,她的红衣沾染*的鲜血,分外触目。颤抖的手指,拂去她脸上凌乱的发丝,明明是陌生的面容,却为何有着如此让人心疼的表情?为她检查伤口,上药,确认脱离危险后,他才微微松了一口气。她因为疼痛,在睡梦中也不安稳,眉心深锁,额头也沁出细微的汗水来。他为她拭去额头的汗水,却不知如何打开她紧锁的眉。她在睡梦里喃喃自语:“子言,子言,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我念诗给你听。”他一怔,却听她真的诵出两句诗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一字一句,她轻轻吟哦,却在他的心头重重落下。花灯夜的少女,面具后的笑颜,悬崖上相拥的红衣女子,“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们最初的也是最后的誓言。

    如梦方醒。他在跳跃的烛火里轰然落泪。她却在睡梦里笑了起来,蛾眉也为之舒展。他揽她入怀,如前世那般,小心翼翼拥紧怀里的柔弱苍白的红衣女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雪茗,雪茗,你快些醒来好吗?我记起来了,我全部记起来了。你说过要我娶你的,只要你醒来,我就娶你,再没有人可以干涉我们了。我们再去看南国的花灯,买你喜欢的面具,对了,我们常去的那家糕点店现在还在开,我带你再去吃你喜欢的桂花糕……

    雪茗,只等你醒来。他将她的手放入自己的手心,“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低下头在她的鬓边缓缓的反复念着那一句烂熟于心的誓言,亦入了迷,失了神,更不知何时也睡去。

    恍然里,有人轻唤他的名字:“子言,子言”,他迷茫的睁开眼睛,朦胧的晨曦里,又见那一双琉璃般的眼睛,幽微的笑。

    他想微笑,却忽而泪流满面。

    你眼睛里有爱情吗

    乐儿有一双单眼皮的大眼睛,晶莹的瞳孔闪烁着不一般的光亮。郭子是乐儿最好的朋友,两个人一起读大学的时候就成为死党。郭子常说:乐儿的眼睛就像变化的万花筒,看着她的眼睛,就能找到你想要的色彩和梦想。所以郭子总喜欢盯着乐儿的眼睛看,专注的神情像被催眠一样,最后却是在一阵刺痛中清醒,那是乐儿的超级无敌鹰爪功。

    那年暑假,郭子去北京上辅导班,乐儿带他游北大未名湖,玩游乐场,逛王府井。在分别的地铁站里,郭子望着乐儿的眼睛发呆,而乐儿却一直用勺子吃着手中的冰激凌。

    “老兄,你在看什么呢?我眼睛里没有你要的东西。”

    郭子傻笑着:“不,我看到很多东西,有过山车、羊肉串、荷叶饭,还有……”乐儿用剩下的冰激凌堵住了他的嘴巴,调皮地闪进了地铁车厢,冲着郭子一边挥手,一边呵呵地笑。站台上,郭子也傻傻地笑着,眼神随着地铁列车移动,嘴角的冰激凌透着香甜的味道。

    郭子是个美食家,最喜欢和乐儿一起分享美食。两个人不管谁有了喜讯,都会请对方大搓一顿。最厉害的是吃火锅,一大桌东西顷刻之间都被消灭,结账时候,老板诧异地问另外两位客人在哪儿,瞪大的眼睛怎么也想不通两个小家伙怎么会有四个人的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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