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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诺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大漠谣II

正文 第 23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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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信逼迫不出来任何消息。”

    “玉儿,这是军营,虽然霍去病是骠骑将军,可卫伉是卫青的长子,这军中有一半人本就支持他,另外一半人虽然心向霍去病,可如果你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想用酷刑逼迫,定会激起兵变。到时僵持不下,解药拿不到,还会耽误时间,我们只有六日了。”

    我惧怕哀恸愤怒诸般情绪混杂,猛地转身朝他叫道:“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怎么办?怎么办?……”说着眼泪没有忍住,已是汩汩而落,他眼中悲伤怜惜痛楚,“霍去病在你心中比……比任何人,甚至比你自己的性命都重要,对吗?”

    我扭转了身子擦泪,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九爷在身后道:“玉儿,别哭,我一定把霍去病还给你,给我五天时间配制解药,如果五天后,我还没有拿出解药,你怎么做我都帮你。”他的语声平缓淡漠,没有夹杂一丝感情起伏,竟象临刑前,已经心死的囚犯。

    我的嘴唇动了下,想要说话,却一个字说不出来。他低着头,拄着拐杖向外行去,“通知赵破奴将军,准许我出入军营,再给我一个清静的地方,配制解药的过程需要绝对安静和心静,你不要来打扰我,我有了结果自会找你。”

    他因为扮作老头,所以刻意佝偻着腰,可此时我却觉得那弯着的腰不是假扮,而是真地因为不堪重负。

    我心中一痛,刚想叫“九爷”,身后的霍去病微弱地“哼”了一声,我顾不上和九爷说话,忙转身扑过去,霍去病眉头锁着,似有很多痛苦,我替他轻揉着眉头。待回头时,九爷不知何时早已离去。

    ――――――――――――

    生命中从没有过如此痛苦的五天,每看到太阳坠落时,我都觉得心中最宝贵的东西被一点点带走。等第七日太阳落去时,我是否也会随着太阳坠入永恒的黑暗?

    每一天看着太阳升起时,我却又觉得人生总会有希望,一遍遍对自己说,去病说过会保护我和孩子一辈子,九爷答应要救活去病,他们都不会食言!

    几次走到九爷的屋外,却不敢进去,有一次听到里面发出痛苦的,我刚想冲进去,可随九爷而来的萨萨儿已经拦在了我面前,一句话不说,只眼神阴沉地示意我离开。

    我大叫着问:“九爷,怎么了?”

    好一会后,屋内才传来一把疲惫的声音,“我正在用塍引试毒,不能分神,有消息时,我会派人叫你。”我只能转身离去。

    到第五日晚间,萨萨儿来通知我把霍去病移到九爷住处,却不许我,我在屋外叫道:“九爷,九爷,为什么不让我进去?解毒的过程会很痛苦吗?不管场面怎么样,我一定要陪在去病身边。”

    屋内沉默了一会,九爷的声音传来,“你进来吧!”

    萨萨儿让开道路,我急急向屋子跑去。一掀帘子,屋子内居然一团漆黑,正在纳闷,鼻端闻到一股异香,身子立即软软地向地上栽去。

    我永远不会想到九爷会设计我,昏迷前感觉有双手扶住了我,“九爷,为……为什……”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半清醒时心里反反复复都是“为什么”,我一时还不明白自己在问什么,忽地想起一切,大叫一声“为什么”,猛地坐了起来。

    屋子内守着我的萨萨儿被我吓得叫了一声,憎恶讨厌地瞪着我,我四处一看,只见一个面目陌生的人躺在我身边,两人被并排放在榻上,手也是彼此相叠。

    我唬得一跳,又立即认出是去病,轻轻握住他的手,他掌上的黑气尽退,呼吸平稳,显然毒已经解了。

    我大喜下,都不知道该干什么,只能呆呆望着去病。

    “玉儿?”去病缓缓睁开眼睛,迷惑了一瞬,立即反应过来,“孟九救的我?”

    我猛地扑到他怀里,眼泪一下涌了出来,他赶着替我抹泪,“计划出了意外,对不起,吓坏你了吧?”

    我只是落泪,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萨萨儿在一旁拼命咳嗽,我这才想起屋内还有别人,忙直起身子,“九爷呢?”

    萨萨儿虽然听不懂我说什么,却猜到我的意思,板着脸递给霍去病一方叠好的白绢,又指了指躺在角落的塍引,塍引打扮得和霍去病生病时一摸一样,脸上的肌肤已经变得乌黑,隐隐有臭味传来。

    “霍去病:

    余愿已尽,君意亦了。

    白云悠悠,物过人老。

    黄沙漠漠,各寻逍遥。

    今日一别,相见无期。

    孟西漠”

    霍去病看完后,一言不发地又递给我。

    最后一句落笔沉重,力透绢帕。

    九爷居然不告而别?

    相见无期?

    他把我和霍去病并排放在榻上,让我们手相握,这就是他最后的祝福吗?

    恍惚中,只觉鼻端仍有他的气息,却知道那只是悲伤中的幻觉。

    这一次,他真正离开了,彻底放弃地离开了!再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金玉,你应该高兴的,只有今日的放手,他才有可能伸手去抓住也许明天,也许明天的明天,也许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出现……的幸福。没有今日舍,哪来明日得?

    金玉,你应该高兴的……

    ―――――――――――――――――

    长安来但医不仅束手无策,而且一开始死活不相信这是毒,居然说是感染症状类似瘟疫的奇怪的病。

    我大怒着轰走了西域各国被扣押在军营内但医,依耐国的萨萨儿和塍引也穿着从头盖到尾的黑袍离去。

    而我守着面目已开始腐烂的霍去病,人呆呆发怔。

    军营内气氛肃杀,人人脸上都带着悲哀,而随着大夫的离去,霍去病将死的消息也迅速传遍西域大地,整个西域都在沸腾,等消息传到匈奴、传回长安时,天下又会怎么样?

    “赵将军,我们起程回长安吧!去病应该也想再看看长安,那是他从小生长的地方。”

    没有人反对,就是卫伉也表面上全力配合,全速向长安城的方向赶去。

    天的尽头,一轮火红的落日正在缓缓西坠,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时,霍去病永远睡了过去,再不会醒来。

    一代不败的战神,在将匈奴彻底驱除出漠南后,在生命最灿烂的年华,二十四岁时消逝。可因他而得名的威武,酒泉,张掖等城市将永远记载着他曾经的功勋,千载之后,河西大地依旧处处会有他的足迹。

    雪山融水曲折而来,彷若银河九天落,奔腾在千里大地上,发出如万马怒嘶的声音。

    上千军士全都跪在地上,就是任安和卫伉脸上也露了哀悯,任安神色复杂地长叹了一声“天之骄子,一代奇才!失之,国之哀!”面朝霍去病的尸身跪了下来,沉重地磕了三个头,待抬头时,额头已经流血。

    赵破奴看我抱着霍去病,整个人好象化作了石雕,一动不动地坐了一整夜,他一直默默地守在旁边,也没有任何人敢上前惊扰我。

    东边奠色慢慢露了一线白。赵破奴犹豫了半晌后,上前小声叫着:“金姑娘,将军,他已经走了,现在天气还热,我们应该尽快赶回长安,你……你不要……”

    我抬头间,眼眶中满是泪水。一颗,一颗,毫无缘由地坠落,竟然越落越急。

    他走了,是,他走了!从此相见无期。

    我放下霍去病,朝河边走去,其他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仍跪在地上。赵破奴蓦地反应过来,急急想拉我。我回身,匕首抵在胸前,一面急速后退,一面摇头,示意他不要接近我。

    赵破奴一脸哀恸,急急叫道:“金姑娘,你千万不要做傻事。”

    “回长安后,帮我给皇上磕三个头,就说‘孩子既然有皇上代为抚育,金玉就不在人世间多受几十年的相思苦了’。”

    话说着,我已把匕首用力□了心口,随着鲜血的滴落,我的身子翻向河中,转瞬间就被湍急的河水吞没。只闻岸上,一声的吼叫“金……玉……”隐隐回荡在天地间。

    霍去病抱着浑身湿淋淋的我几步跃上马车,他拿了帕子替我擦头发,“眼睛这么红肿,看来哭得够伤心,此次拜他们所赐,一切不可能更完美,卫伉他们肯定不会疑心,差不多就行,你又何必如此卖力的演戏?”

    我缓缓抚过精美的匕首,当年於单费心赠送的礼物,冥冥中重回我手,似乎只是为了成全我的幸福。於单,谢谢你!

    “去病,我们去哪里?”

    “先去哈密接儿子,然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怎么尽兴怎么活。不过在这之前,我们先去找狼兄,他的年纪也大了,与其等着过两年其它狼挑战他,不如现在主动辞去狼王的职位。然后我们一块去祁连山,我此生唯一没有兑现的诺言许在那里,我要在祁连山下,在你阿爹的墓前,请狼兄夫妇做见证,行大婚之礼,兑现当年对一个人的承诺,虽然迟了很多年,但……”

    我笑拍开他来搂我的手,撇撇嘴道:“自说自话!你怎么不问问人家乐意不乐意?既是求婚这样的大事,却没一点正经。”

    他忙弯身作揖行礼,肃容问:“玉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扭过头抿嘴而笑,不回答他。“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因为身边的这个人,我知道自己是幸运的。

    他等了半晌后,正着急间,我轻点了下头,他握住我的手,绽了笑容,如朝阳一般灿烂。

    马车外,一望无际的大地,广阔无垠奠空,一轮红日正在冉冉升起。

    第二十三章:伤只影

    七日瘟的不同顺序的配方,表面症状却都类似,彼此间的差别很是细微。

    差别虽然很细微,但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找人试毒,根据霍去病的症状,仔细观察后,他肯定能找出解药。

    七种成分,不同的顺序就有五千零四十种配方,还有份量的不同再衍变出的不同配方,总共超过万种。即使有足够多的人愿意同时试药,可不同的人靛质对毒药的反应不同,还要大夫熟悉试药人靛质,然后根据体质差异做合理推断。即使能找到上万人试药,也至少需要上百名医术高超的大夫去诊断。

    现在却只有五天的时间,五天的时间想靠试药去配出解药,完全没有可能。

    孟九想着苦笑起来,如果可能,七日瘟也不会被认为是有损天道的毒药而被西域各国严厉禁止。

    他的心中滑过玉儿的盈盈泪眼,淡淡微笑着,拿定了主意。就这样吧!这是唯一的方法了。

    用自己的身体去试毒,只有自己最直接的感受,才能最快地感受出症状间的细微差别,然后根据自己切身的感受,尽可能逐渐推断出可能的配方。至于能不能找出解药,就只能一半靠人事,一半听天命了。

    萨萨儿和塍引跪在孟九身前不停磕头,“释难天,如果要试毒,求您用我们二人,万万不可自己尝试‘七日瘟’。”

    孟九转过了身子,语气平淡,“我意已决,塍引准备熬药器具,萨萨儿你在外面守着,不许任何人进来,尤其是……你白天见过的那个女子。”

    五天时间,他究竟服用了多少种毒药?塍引已经数不清了。也许是霍去病命不该绝,也许是他的诚心打动了天,试出解药的那一刻,他笑了,铁汉塍引却眼中有了湿意。

    是药就带三分毒,何况是毒药?毒药加解药,释难天究竟吃进了多少的毒?这五天内身体的痛楚,塍引只不过尝试了几十种,已经觉得五脏都被绞过几遍,竟比当年在死牢里受过的酷刑更可怕。可释难天,这个看着身子柔弱的男子是怎么承受下来的?他的身体里藏着怎么样的一个灵魂?

    服下解药后,孟九从榻上坐起,拿了拐杖,一面起身,一面吩咐萨萨儿去请金玉。话还未出口,他却摔倒在地上,塍引赶着来扶他,他低声道:“我自己起来。”

    塍引还在迟疑,闻声进来的萨萨儿却熟知孟九的脾气,立即拉着塍引退开几步。

    孟九试了好几次,都没有站起来,两条腿完全不听使唤。他撩起袍子看向自己的腿,一条本来健康的腿此时膝盖以下已经全黑,而另一条原本经脉萎缩,不能正常行走的腿,反倒因为气血无法正常通行,黑色要少一些。

    孟九轻轻按着腿上的位,一面检查着,一面脸上的血色全部褪去。

    萨萨儿自小跟着孟九学医,看到孟九的腿,又看了孟九轮换了几种手法检查腿,心中明白,释难天的腿在毒药影响下,经脉已经全部坏死,那条完全健康的腿也会慢慢萎缩干枯。

    虽然释难天医术高超,下毒后就解毒,分寸拿捏极好,可短短五天内尝试的毒药太多,解药也太多,体内点滴沉淀下的毒素,都被一次次的毒药挤压到腿部。那可是上千种毒药的混杂,此时只怕遍鹊再生也救不回释难天的腿了。他想说些什么劝解一下释难天,可刚张口,泪已经冲出眼眶。

    孟九原本脸若死灰,听到萨萨儿的哭声,反倒淡淡笑了,指了指一张椅子,示意萨萨儿把椅子挪过来,“五天时间,老天给了我运气让我试出了毒,这大概就是老天索要的报酬,很公平。去请玉儿把霍将军带过来吧!把她拦在外面,不要让她进来。”

    萨萨儿一脸激愤,那个女人究竟是什么人?释难天为她做了多少,又牺牲了多少,到了此时还不忍心让她知道。但是心中奠的吩咐,他不敢半点违背,只能压下一切悲伤和愤怒去请那个女人。

    孟九听到玉儿在屋外叫嚷着要进来,他知道拦不住她,只能决定放她进来,可解毒时,她只要看到自己的狼狈样子,势必会问他的腿怎么了。

    他命塍引熄灭了灯,玉儿进来的一瞬,他弹了迷药。

    ――――――――――――

    夜已过半,霍去病身上的毒完全清除。精疲力竭地孟九默默凝视着并肩睡在榻上的霍去病和玉儿。

    有风从屋外吹进,吹熄了蜡烛。屋内倒不觉得昏暗,皎洁的月色倾泻而入,恰恰映照在玉儿脸上,越发显得肤色如玉。

    距离这么近,近得自己一伸手就可以碰到她。

    可距离又这么远,远得她永远不知道他和她曾经有多近,远得今生再无可能。

    初次相识时,那个衣衫褴褛、放声大笑的少女。

    长安城再次相逢时,那个心思细腻、谈笑间照顾他于无形的女子。

    她屋上赏月,他院内吹笛。

    星夜探访,却在他窗外静站不前的女子。

    为了他去学吹笛,一片芳心全放在一曲《越人歌》中的女子。

    从秋到春,从春到冬,她种着鸳鸯藤,也种着她的心,种着对他的情。

    当日笛子上的点点血迹,她的心痛,他以为只是人生的一个片断,却不料成了他一生的心痛……

    原来一切都清晰得仿佛昨日发生,她搁下笛子,转身而出的一步步依旧踏痛着他的心……

    鸳鸯藤前,为什么会残忍地把袖子从她手中一点点拽出?孟西漠,你当年怎么可以对她如此残忍?对自己如此残忍?为什么不可以放纵自己一回?

    ……

    如果第一次听到曲子时,他说了“好听”。

    如果她凝视他时,他没有避开她的视线。

    如果她握住他的袖子时,他没有拽出。

    如果她飞跃上墙头时,他能开口解释。

    如果在他病中,她抱着他时,每一句的许诺都是真的……

    如果……如果……人生偏偏没有如果。

    不知道痴看了多久,屋子内渐渐昏暗时,他才惊醒。

    月亮已经要坠落,这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新的一天要开始了,可他却要永远退出她的生命。

    霍去病和她是般配的。

    他能陪着她纵横四海,能驰骋万里,能爬最高的山,趟最急的河……

    而自己……

    孟九低头看着自己的腿,从此后,这一生都只能依赖轮椅了。

    一方绢帕,却是万千心思。

    他提起笔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最终还是没有能写下“玉儿”二字。

    他无法和她诀别,只能用“霍去病”开头。

    玉儿一进哈密就能看到金色为沙漠,碧色为泉水的月牙泉形状的医馆招牌,和当年她戴过的耳环一模一样,她会立即明白到哪里去接逸儿。

    当日在月牙泉边月下偶遇时,他因为霍去病在他面前故意重重说出“夫妇”二字而有几分气,也想看看霍去病看到玉儿对这个招牌反应时的表情,此时却后悔用了这个招牌,现在他宁可玉儿永远不要想起他。

    当“相见无期”四个字写下时,他面上奇异地带着笑,可笑下的那颗心却刹那间灰飞烟灭。

    玉儿,这是我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以你的性格,如果知道我的双腿因为替霍去病解毒而彻底废掉时,恐怕再不能安心和霍去病去过你们的畅快生活,可我要看的是飞翔着的你,而不要看因为内疚愧欠而被羁绊住的你。

    清晨的阳光斜斜打进了屋子,榻上的二人被一片紫醉金离的华光环绕。

    孟九微笑着想,他们的世界是属于阳光的。

    孟九握起了玉儿的手,迟疑了一瞬,缓缓低下了头。

    唇,深深地落在了她的唇上。

    玉儿,原谅我做了小人,原谅我对自己的放纵……

    她的唇和想象的一样,甜蜜、芬芳、温暖,可这个过程却是永远都没有想象到的……是一种痛到骨髓的苦……这唇齿间的,口舌间的旖旎,是以绝望为烙印……

    良久后。

    他抬起了头,把她的手放在了霍去病的手中,决然转身,推着轮椅向外行去。相见无期!

    “……在木棉树空地上坐上一阵,

    把巴雅尔的心思猜又猜。

    在柳树荫底下坐上一阵,

    把巴雅尔的心思想又想。

    西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望过了。

    北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从侧面望过了。

    东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从后面望过了。

    ……”

    榻上的人儿还未苏醒,这一次她没有看到他的背影,而他也再未回头。

    一人一驼缓步而行。天山雪骆虽然可以奔驰如电,但从此后,因为他的腿,要委屈了这匹神俊的骆驼。

    不过现在,他宁愿它慢点,再慢点,可既使再慢,雪驼依旧会带着他一步步远离了她。

    碧空万里,绿草接天,阳光明媚。白色的羊群、黑色的骏马,如散落的珍珠一般点缀在绿绒地毯上。矫健的牧人正纵马驰骋,美丽的姑娘哼唱着牧歌,歌声欢快愉悦:“……云朵追着月亮,巴雅尔伴着伊珠,草原上的一万只夜莺也唱不完他们的欢乐!”

    他不禁停下了骆驼,怔怔听着。

    这一生,快乐曾经离他很近,但终究错过了。

    心如刀绞,一阵剧痛下,他俯在驼背上咳嗽起来,半晌都抬不起身来,嘴里一股腥甜,未及反应,骆驼雪一般白的毛皮上已落了几点黑红,原本该是鲜红的血,却透着郁郁黑气。他淡然地看了一眼,随手挥袖,替骆驼擦拭干净。

    草原上的风夹杂着花草香吹过他的身子,胜雪白衣飘浮间,只有地上的一个孤零零黑影变换相伴。

    日出时的壮美色彩已经散去,此时聚散无常奠边流云恢复了白色,他心中忽有所悟,轻拍了下骆驼,催其快走。取出腰间的笛子,伴着牧女的歌声吹起了曲子。雨后霓虹,云海日出,春日繁花,人世间的美景大都难以拥有,不过驻足时,曾经历过的美丽已经足够了。

    笛音清灵,和着牧女的歌声直冲云霄。孟九眉眼间的痛楚仍在,面上却是带着一个浅浅的笑。

    纵是情深,奈何缘浅,但……不悔……相思。

    最后的告别语

    到此为止,这个故事在我心中真正画上了句号。

    其实书上有一个后记,可是我不想用那个了,在我心中这是它最初开始的地方,也是最后完结的地方。

    我想和这里看过它的朋友告个别。

    这个故事从去年二月份开始写,到下册的初稿,断断续续的修改,似乎一直持续到出版前夕,大概十一月底,或者十二月初,还大改了一章。

    这个故事是写的最长时间的一个故事,《步步惊心》从开始动笔到定稿,似乎只有不到五个月时间。那时候比较闲,又刚到美国,认识的朋友不够多,唯一娱乐:写故事。

    也许都是借口,有人说越忙才越能写。大概只是比较慎重,和一种理性思考文字的过程。

    这个故事,写得比较慎重,改了又改,因为这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三个人物。

    这个故事,大概是写过的故事里面,最让我心情愉快和幸福的故事。

    写它的时候,我自己会常常写着写着傻笑,也会走路的时候,望到蓝天,就笑了。

    还会看到美丽热烈的花就想,人生就该这样呀!

    轰轰烈烈地开一回,一回就够,甚至一次就够!只要开过,只要燃烧过,只要热烈过,一年,一月,甚至一天。

    很开心,很幸福的感觉。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他们都很年轻,十七八九岁的年级,到结束时,他们仍然很年轻,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岁。所以这个故事本就该是年轻的,放纵的。

    到后来慢慢沉重,是不是因为年经时的激昂,年轻时的狂傲,年轻时的飞扬,总是会遇见社会的挤压?连那么骄傲,那么热烈的小霍都不能逃脱?不能逃脱社会,不能逃脱那些“老人”们已经划好的游戏规则?

    我们在微微的痛苦中艰难的蜕掉年轻的尖锐,我们用渐渐磨平的温和稳重礼貌谨慎谦虚虚伪冷漠融入了一个个方格的社会,如果一不小心越界,小心!会你的!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要付出代价的!

    可是小霍呢?我想象不出来。所以他只能死亡!

    可是因为他是小霍,因为小玉,因为小九,总是会有幸福的感觉,我不想太难受,所以我任性自私地满足了自己的希望。

    我十分喜欢这个故事,大概是因为写作过程的快乐。这里面有一些永远属于年轻的东西。属于明媚的东西。

    也因为他们三个人带给我的快乐。

    还因为你们,那些点点滴滴的言语,那些曾经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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