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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诺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一部最完整最好看的三国历史《细说三国百年》

正文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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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0-1719:06:01

    第五章:后宫也疯狂

    (1)

    天下乱了,真是什么倒霉事都有,灵帝欣喜地发现,除了张角这类的阶级敌人出来折腾外,自己手下的员工也不安分守己了。

    公元188年五月,冒出三个人来,险些要了皇帝的命。

    这三个冒险家的名字是:冀州刺史王芬、南阳人许攸、沛国的周旌。

    几个人为共同的理想走到一起,准备开创造反工作局面。王芬同志的如意算盘是带兵杀掉宦官,绑架并废黜皇帝,自己当开国功臣,甚至他连皇帝的候选人名单都拟好了——合肥侯刘某。

    但造反这样的大工程,利润和风险总是成正比的,就像阿迪力走钢丝一样,一不小心掉下去,连骨头渣儿都不会剩下。

    实际上,王芬是没资格动手的,枪没几条,将没几个,而他找的狐朋狗友既不是少林派也不是武当派,而是空谈派,一点都不凶,怎么搞政变?最关键的他们还缺一样东西——兵。

    枪杆子里出政权,没有兵,说啥也是白扯。

    于是他向中央打报告谎称,黑山军又在造反了,为了保卫皇上您的安全,我打算招募一点军队,还望领导批准为谢。

    这是明显的谎报军情,且漏洞百出:他所说的黑山军早在中平二年(185年)就已被朝廷招安,改邪归正了。现在黑山军的头目张燕捧着国家给他的铁饭碗(平难中郎将)吃得正香呢,反什么反?

    但王芬忽悠的对象是灵帝,这家伙的神经时好时坏,经常短路。这次他没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仔细思考就批复同意了。更巧的是这位极品皇帝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回故乡河间国一游(河间国属于冀州)。

    皇帝准备自投罗网,机会难得。

    时间越来越近了,王芬他们心里却越来越紧张了。

    原因很简单,手里虽然有兵了,但自己的斤两自己最清楚,如果这种水平也要勉强自己的话,无异于是自杀。

    自己不能干,就找能干人入伙。

    王芬决定,广撒英雄帖,继续招聘造反急需的各类人才。

    不久,一个真正的实力派进入他们的视线——曹操。

    原来,曹操同志从济南相岗位上隐退后,便在老家谯县搞起了隐居工程,他在低洼地带盖了一座幽雅的书房,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

    其实也不是真的隐居,而是在为自己充电。

    一边专心读书,一边精练**猎。

    充电的目的是为了学以致用——想要真正隐居谈何容易。

    中平三年(公元186年),作为政府公务员的马腾响应韩遂叛乱后,曹操便被征召出山,当了都尉,重新开始带兵。

    带兵了,有实力了,就成为许多人的座上宾,比如王芬。

    王芬向曹操同志详细地介绍了此次行动的宗旨及重要意义,最后饱含热情地邀请文武兼备的曹孟德同志加盟他们的队伍,大家有难同当有福共享。

    但人家不干。

    给多大的好处也不干,搬金山银山来也不干,不仅自己不干,曹操还不住地给这些头脑发热的冒险家泼冷水降温:“自古以来,更换领导都是最不吉利最危险的事情,没有十足的把握,这种把脑袋别裤腰带上的买卖你们千万别做。一个要人民拥护,一个要有权,很大很大的权,要知道,伊尹、霍光行废立帝王之事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伊尹,是宰相;霍光也是大将军,再加上老百姓的拥护才最终获得成功的。一句话,能废黜皇帝都是强势人物,而就凭你们几个无名之辈,想做这种惊天动地的大事,那不是要命吗(而造作非常,**必克,不亦危乎)?”

    还是那句话,冲动是魔鬼!赶快踩刹车吧!我不反对废黜皇帝,但你们几个轻量级的选手不行!

    有理有据,无可辩驳。

    这是曹操的心里话。

    事实上曹操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比如后来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汉献帝刘协同志就是他案板上的肉,想咋滴就咋滴,自己就是想当皇帝也不是梦,但他偏偏没有废掉皇帝的武功,而是将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了他的儿子曹丕。

    曹操的态度很认真,但几个人还是螃蟹吃秤砣——铁了心,他们头脑热得发烫,别说是泼冷水,就是送进冰窖也冷静不下来啊。

    他们不想踩刹车。

    你曹孟德胆小怕事,不给面子,没关系,咱们重新招人,只要待遇合适,还怕招不到人才?

    不久,王芬又找到一个名人——华歆。他当然意识不到,这个华歆的胆子竟然更小。

    华歆(157-232),字子鱼,平原高唐(今山东禹城西南)人。汉末三国时期名士,最后担任魏国的相国、太尉、司徒,但在汉灵帝时期他时运气不怎么好,先是被举孝廉,任郎中,都是些芝麻大的小官。

    华歆虽然品行上有污点(如捉拿伏皇后),但平心而论,他这个人身上还是有不少闪光点的,《世说新语》记载的几件事更能说明,他和你我一样,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人。

    华歆和好朋友管宁在园子里锄菜,管宁一锄头挖下去,竟然挖到了一块宝贝——金子。发了,发了,吃肉喝酒的钱都有了。

    但管宁同学属于清高派,视金钱为粪土(挥锄与瓦石不异),还是实用主义的华歆同学眼尖,守着宝贝当叫花啊,我看看再说。看过后,在管宁同学强大的精神感召下,还是依依不舍地扔了(捉而掷去之)。后人引用这个典故,往往说管宁品行高洁,而华歆同学如此贪财,实在是龌龊。但以我看来,管宁固然高洁,似乎迂腐过头;而华歆同学只是上前摸了一把金子(还没有揣进兜里),却无端被人非议,实在不值。金钱,是人都该爱,见到宝贝当破烂,那是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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